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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立法推动轨道交通与港澳互通

2025-10-15 05:02:4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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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旅客在广州站乘坐高铁列车前往广东梅州。\中新社

  《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轨道交通发展条例》(下称《条例》)13日对外公布,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广东首次立法推动“轨道上的大湾区”发展,明确在线路走向设计、轨道装备创新、服务标准、票务互通等7大方面加强协同港澳“互联互通”。其中推动与港澳的轨道交通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成为一大亮点。业界透露,目前多项大湾区轨道交通区域性行业标准已编制完成。未来有望在港深西部铁路、广珠(澳)高铁等线路展开湾区轨道交通网络化、公交化、智慧化及便利化试点,譬如港深西部铁路探索“港铁+深铁”联合运营,进一步提升跨境服务效率。\大公报记者 方俊明广州报道

  《条例》明确支持粤港澳加强不同层次轨道交通的衔接协调和融合发展,加强轨道交通的运营协调和服务标准衔接,推动三地轨道交通的票务互认。

  据了解,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目前加速“四网融合”(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科技创新攻关,率先推动以广清、深惠、深大城际铁路为试点线路。而《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互联互通技术规范》等多项区域性行业标准也编制完成,打破不同制式轨道交通之间互联互通的壁垒。

  “目前国家将大湾区作为‘四网融合’试点,推动轨道交通标准衔接、装备统型、安检互认、票制互通,为实现大湾区轨道交通路网、车流、客流畅通奠定基础。”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将推动大湾区轨道交通网络化、公交化、智慧化及便利化,有望在港深西部铁路、广珠(澳)高铁等线路试点。譬如,港深西部铁路将探索“港铁+深铁”联合运营模式,预计采用公交化运营,进一步提升跨境服务效率。

  广东规划 预留与港澳对接空间

  《条例》还明确支持广东与港澳有关轨道交通项目的衔接和跨区域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编制广东轨道交通相关规划时根据需要预留与港澳轨道交通相关规划对接的空间,提升大湾区内地九市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轨道交通的辐射能力。同时,支持与港澳加强沟通协调,合理规划设计轨道交通项目的线路走向、站点设置、换乘模式等。

  “如今粤港澳三地在重点交通基建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不断完善。”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教授、广东亚太创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郑天祥表示,譬如港深西部铁路,深港已确定该新线以服务深港跨境城际出行功能为主,兼顾香港北部都会区内部城市轨道服务。双方也已同意于深圳设置‘一地两检’口岸,此举可提升通关便利性和出行体验,更好地发挥跨境铁路的吸引力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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