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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女童林林被父母虐待至皮包骨 父母罪成今日判刑

2018-06-21 08:04:00 作者:赖振雄、赵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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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陪审团一致裁定林林父母凌耀忠(右图)、王荣汶全部罪名成立,二人即时还柙

2015年,七岁女童“林林”被父母虐待至“皮包骨”,导致脑部永久受损变成植物人,陪审团一致裁定女童的父母全部罪名成立,两被告即时还柙,今日判刑。法官形容,本案是最严重的疏忽照顾儿童案,判囚10年也不为过。
 
这宗轰动全港的虐儿案,经过48天聆讯,由四女三男组成的陪审团昨早退庭商议接近五小时后,一致裁定女被告王荣汶(42岁、林林母亲)一项忽略照顾儿童、两项妨碍司法公正共三项罪名罪成,男被告凌耀忠(52岁、林林父亲)妨碍司法公正罪罪成。女被告闻判表现平静,低头坐在犯人栏内;男被告则用纸巾抹鼻涕,表现略不安。
 
控罪指出,女被告在2015年4月28日至7月18日,疏忽照顾七岁女儿凌润林、又名王梓淇(乳名林林),令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受损;同年7月18日至24日,女被告又向医生及社工等人提供女儿不真实的背景、病历及健康状况资料,妨碍司法公正。男被告被控多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指二人在7月24日至9月14日向医生、社工及警员等提供不真实资料。
 
仍无反应馀生或在医院过
 
法官斥责两被告刻意说谎,影响调查和检控,加上涉及儿童,案情严重,必须严惩,理应判监,问题只是刑期长短。
 
林林目前十岁,仍在医院留医。法官问控方,林林是否馀生都要在医院内渡过,控方引述报告称,林林仍无反应,法官听罢,形容本案属“最差的忽略儿童个案”,林林终生要人照顾,或如植物人般,在医院内渡馀生,相信判女被告最高10年监禁也不足够。
 
本案没有目击证人或直接证据,只依靠林林案发后的身体状况,以及曾接触林林的教师、环境证据及医学报告。审讯期间,根据DNA核对,揭发林林并非男被告亲生。
 
社工对学前童比例研1:400
 
政府建议为幼稚园等学前单位提供“多校一社工”服务,但遭业界批评,一名社工配对600名学童的做法不恰当。劳工及福利局昨日向立法会递交文件,回应业界诉求,把社工和学童的比例由原定的1对600,降至1对400,先导计划分三阶段进行,最快明年二月展开。
 
政府在财政预算案宣布,透过奖券基金拨款约5亿400万元,推出为期三年的“在学前单位提供社工服务的先导计划”,分阶段为全港700多间资助幼儿中心、幼稚园及幼稚园暨幼儿中心提供社工服务。
 
政府原构思以1对600的社工和学童比例推行计划,并邀请合格的非政府机构,组成以八名助理社会工作主任为一队的社工队提供服务,但不少持份者反映如此难以提供深入服务。
 
为回应业界诉求,劳福局正研究安排一名社工服务不多于两间学前单位的可行性,计划料明年二月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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