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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敏指23条立法无需要 梁振英轰荒谬误导学生

2018-10-14 03:16:14大公报 作者: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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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昨在Facebook撰文炮轰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指摘其“23条立法没有需要”的言论荒谬,误导学生乃至整个香港社会。

梁振英认为,陈文敏作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表达相关法律意见要“有根有据”,不应“因为政治立场误导社会”。他敦促陈文敏例证香港哪些现行法律可实现基本法23条的“七个禁止”,即禁止叛国、禁止分裂国家、禁止煽动叛乱、禁止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禁止窃取国家机密、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梁振英说,如陈无法回答,建议其公开收回相关言论,且“不要继续误导港大法律学院同学。”

强调言论自由有界线

此外,身为理工学院的毕业生,眼见理大学生会在校园播“独”,梁振英早前接受网媒“港人讲地”专访时义正辞严指出,“港独”是错的,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均有清楚写明。那些“持有‘港独’思想,尤其是行为嚣张、言语粗鲁”的学生虽不具代表性,但当局和校方有责任让他们承担后果,同时引导所有青年学生“依法守法”,尊重法律、尊重校规。梁振英强调,香港社会的言论自由程度超过很多国家,但言论自由有界线,没有人可以肆意妄为。

梁振英还特别提到校园全面禁止电子烟。他说,电子烟虽没有传统烟草、香烟的危害大,但要“防微杜渐”,而这四个字同样适用于“港独”问题。

梁振英呼吁教育界人士拿出反对电子烟的勇气,反对和禁止“港独”在校园的活动。校长、教授、老师要有担当,在“港独”问题上立场鲜明,让学生深刻认识到“香港是国家一部分,香港脱离国家是绝对无前途的。”

梁振英解释道,香港的金融、贸易、航运、专业,以至演艺、娱乐、文化界与内地市场紧密联系,息息相关。同样,港青年未来的事业发展和日常生活是无法与内地社会割裂的,更不可能脱离国家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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