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不近人情还是死有余辜?/屈颖妍

2019-01-18 03:17:40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两年前,一名马来西亚男子向友人借了辆私家车,开车入境新加坡,过关时被发现座驾扶手箱内有22.24克海洛英,依法判处死刑。他54岁的单亲妈妈在吉隆坡召开记者会哭崩求情,说车辆不是他儿子的,毒品更不是他儿子的,希望马国政府和首相纳吉尔出面,要求新加坡政府赦其儿子死罪。

  全世界都知道,新加坡打毒非常严厉,任何人只要在新加坡境内被发现携有15克海洛因、或30克吗啡、或500克大麻,便要判以绞刑。管你是抵死还是冤死,犯罪就是犯罪,马来西亚人在新加坡犯法也不会得到开恩。

  正如中国人这句很有力的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所以,我们不会干预加拿大把大麻合法化,同理,杜鲁多也不应干涉中国的贩毒法。

  加拿大人谢伦伯格早前在中国走私冰毒被判死刑,一宗刑事罪行却被描绘为政治报复,引发两国外交舌战,加拿大总理杜鲁多甚至提高中国旅遊安全风险级别,指中国会任意判处死刑。

  奇怪,这几天看新闻,发现所有标题的重点,都剑指“死刑”二字,谢伦伯格被判死刑被认为是中加关係转恶的主因,但新闻除了“死刑”之外,如果能显示另一个关键词,社会看法就会不一样,这个关键词就是:222公斤。

  如果“死刑”二字让人感到不近人情,那“222公斤冰毒”你应该会觉得死有余辜。

  222公斤冰毒是什麼概念?大约等於一头雄狮的体重,或者一辆警察电单车的重量。如此大量冰毒如何遗祸人间?专家说,“揩冰”一次要用三分一克冰毒,222公斤冰毒即是可以吸食67万次,算一算,“揩”67万次冰将为几多生命及家庭判了死刑?

  杜鲁多那句“任意判死”也太武断,根据中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50克以上冰毒,都会被判死刑及没收财产。白纸黑字,有法可依,请问杜鲁多:任意在哪裏?

  所以,不要单看“死刑”二字,要看被判死刑之前谢伦伯格做过什麼?我们是一个经历过1840年鸦片毒害的民族,故中国人跟加拿大人对毒品的价值观完全不一样。正如印度穆斯林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来到你加拿大也会犯重婚罪一样。各处乡村各处例,杜鲁多只是一国总理,你没权干预别国律法,你应该管好你的子民。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