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员工易忽视应有的劳工权益!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表示,兼职员工要纪录工作日数和时数、粮单以及考勤纪录,若僱主欠薪或拖粮,加上无合约的情况下,可作保障个人劳工权益的证明,以向劳工处劳资关係科求助。劳顾会劳方代表邓家彪提醒僱主,任何理由拖粮都属违法,兼职员工若面对欠薪、拖粮等情况,若与僱主反映后仍无改善,勿哑忍应谘询法律意见,甚至直接向劳工处求助。
无理拖粮最高囚三年
劳工处表示,僱主如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而不依时支付工资给僱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35万元及监禁三年;如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而不支付欠薪的利息给僱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一万元。邓家彪称,不少僱主不知道补发欠薪的同时,亦要支付欠薪利息给僱员,认为是劳工处宣传不足所致,促当局加重相关罚则,尤其明知故犯的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