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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家组团者钓友均需负刑责

2019-02-24 03:17: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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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多艘钓艇在青马大桥附近海域钓马友\网上图片

  租船在航道範围垂钓,无论是船家、组团者或租艇者,均要负上法律责任。若船隻发生碰撞,甚或酿成意外伤亡,保险索偿将会困难重重。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出,船隻进入本港主要航道时,不论是什麼船,都要守法。“法例规定,只要喺禁止捕鱼区入面碇泊、捕鱼或妨碍大船通过,都係犯法;而船家、组团者及钓鱼友一样有责任。”

  香港保险专业人员总会会长张伟良指出,船隻在海域做出违法行为而出现意外,船家及钓鱼者实难索偿。“佢哋明知犯法都去做,保险公司当然唔会受理。”

  惟张指出,已购买个人意外保险的钓友,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亡仍有机会获得赔偿。“保险公司会考虑事主於租船时,有冇畀船家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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