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林子健虚报罪成判囚5个月 法官:自编自导自演

2019-03-15 18:28:00大公文汇全媒体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为林子健(资料图片)

民主党成员林子健涉嫌于2017年向警方报案,讹称遭人迷晕后掳走,被控虚报有人犯罪。案件今日(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林子健被判罪名成立,判囚5个月。辩方即时申请保释等候上诉。

署理总裁判官苏惠德接纳警方分析,裁定林子健确于2017年8月10日由马鞍山寓所乘巴士前往旺角,并在砵兰街上自行戴上口罩、鸭舌帽和太阳眼镜,自行前往出发至西贡的小巴站,乘搭小巴到西贡。虽然法庭无法观察戴口罩男子的容貌,但从其衣着、外型、服饰、背囊和内八字步姿可见,戴口罩男子必然是林子健。

苏惠德在比对所有影像后,信纳警方证人证言,表示案发当日并无拐带事件发生,林子健以口罩、鸭舌帽和太阳眼镜隐藏身份,掩人耳目,完全是自编、自导、自演,报假案罪名成立。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