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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脱暴动罪 市民哗然促律政司上诉

2019-03-23 03:17:30大公报 作者:周峻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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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暴动案,四名被告梁天琦、李诺文、林傲轩和容伟业被控暴动、非法集结、袭警等七项控罪,陪审团经历长达44小时商议,昨日终裁决被告梁天琦、李诺文、林傲轩各一项暴动罪罪名不成立。容伟业则有三项罪名成立,另一项非法集结罪,陪审团未能达成有效裁决。警察员佐级协会称对裁决感意外,而众多网友亦对判决哗然,认为判决令年轻人误以为是不是以后有人对社会不满,就可诉诸于武力,认为律政司一定要上诉。/大公报记者 周峻峯

是次再度重审暴动案案件,成为历年陪审团退庭商议最长时间的案件之一,讨论近五日四夜,长达44小时。陪审团昨裁定,就一项暴动罪,被告梁天琦、李诺文、林傲轩罪名不成立,李、林二人当庭获释。梁天琦在旺角暴动中被控四项控罪,去年五月陪审团一致裁定他煽惑暴动罪不成立,在亚皆老街的暴动罪成,加上他承认袭警,两罪刑期同期执行,判监六年,至今服刑逾九个月,昨日他被押送回监狱继续服刑。

容伟业三罪成立

面对七项控罪的被告容伟业,被裁定罪名成立的包括花园街的暴动罪、山东街的暴动罪以及一项袭警罪;而煽惑非法集结罪、砵兰街的暴动罪及亚皆老街的暴动罪,则被裁定不成立。余下一项非法集结罪,陪审团未能达成有效裁决。

法官黄祟厚表示,案件押后至下月四日求情,其间被告容伟业需还柙候审,就他一项未达有效裁决的非法集结罪,届时将会连同早于开庭时承认两项暴动罪及一项纵火罪的被告袁智驹,一同审理。至于三名被告脱罪,控方会否提出上诉,律政司昨回覆查询时表示,由于相关司法程序仍在进行,律政司不适宜作出评论。

警员佐级协会感意外

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对这样的判决,我真的感到很意外。我觉得警务人员就这件事已经做了我们应该做的责任,已经尽了百分之二百的努力,去稳定维持香港的治安及秩序,结果如何我们控制不到。”

2016年农历年初一至二发生的旺角暴动,造成超过100名警员受伤。警方先后拘捕91人,至今30人被定罪。本土民主前线成员黄台仰和李东升案件,二人早于开讯前弃保潜逃,随后另一成员李倩怡亦潜逃至台湾。其后,梁天琦、黄家驹、卢建民于去年高院处理首宗暴动案中,分别被判监三年半至七年不等。

除此之外,仍有很多人因暴动案相关案件被判刑:2017年四月向警员掟砖邓浩贤,判监两年十个月;八月持玻璃樽与警员对峙及向警员掟砖的罗浩彦、连润发各判监三年,年仅19岁的杨子轩则判入教导所。去年三月,麦子曦、许嘉琪及薛达于区域法院裁定暴动罪成,各判监三年,目前正等候上诉;四月杨家伦被裁定暴动及纵火罪成,判监四年九个月,其上诉被驳回。

目前只余下两宗在区院候审的暴动案案件,包括有“旺角占领区女村长”之称毕慧芬、谭百熙、陈舜尧和王国斌,分别被控两暴动、纵火和刑事损毁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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