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2019年司法人员(延展退休年龄)(修订)条例草案》,容许将终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及原讼法庭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龄由65岁延长至70岁,裁判法院裁判官则由60岁提高至65岁,以维持不同级别法院的人手。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特区政府会充分满足司法机构对人手、硬件、软件等相关要求,以确保司法独立、有效运作。
经民联梁美芬在会上发言时表示,自己支持草案,但认为法官的退休年龄不应自动延长,而应该设立具透明度的机制来审视。她指出,早前有法官曾匿名受访并表达政见,但司法机构未有跟进事件,令人质疑是否纵容疑似违规的法官。
对於有个别法官对政治问题作出评论,张建宗认为并不合适,他说:“一般来说,基於司法独立和公正,法官应该避免评论政治和其他具争议的事,因为这些有可能涉及在法庭要处理的案件的法律问题,而将来法官可能会处理,所以应该避免给予个人意见,这一点他在法律年度开启礼亦很清晰说明,信息一点也不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