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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大状”为私刑受害人讨公道

2020-01-12 04:23: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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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萧震然表示,希望透过律师团,彰显法律公正公义\大公报记者摄

  暴乱半年,无数市民被蒙面暴徒“私了”,想从法律途径追讨却困难重重,一群热血法律界人士组织“熊猫大状”律师团,专为暴乱受害人提供义务法律援助。律师团创办人兼召集人萧震然大律师接受《大公报》专访时表示,“我做嘅只係法律教我应做事情!”他希望透过律师团,彰显法律公正公义,不希望歪理在社会不断蔓延。

  人物专访

  大公报记者 方学明

  “熊猫大状”律师团於去年11月13日成立,现有超过100名成员,包括15名大律师、20名事务律师、27名俗称“师爷”的法律行政人员,以及38名退休警务人员。萧震然称,成员人数仍在增长,社会上愈来愈多人,尤其是法律界人士,对暴徒“罔顾法纪”行为“睇唔过眼”,希望“出一分力”。

  暴徒践踏法治天理不容

  “好多律师、大律师响应义务协助,大家认为(暴徒)烧法院好过分,不满判决可以上诉,但烧法院等同践踏法治,令香港法治受损,天理不容,每个读法律嘅人都应该走出来谴责。”萧震然称,为免参与者被丧失理性的暴徒“攻击”,很多人隐姓埋名帮助。

  律师团正跟进20多个求助个案,当中六个是被“私了”市民,包括协助申请暴力伤亡基金,商讨向施暴者追讨责任及赔偿。

  “受害人最经常问我‘可以点做?’我会话最紧要向警方及律师将事实全部讲晒出来,因为对於受害人而言,描述得愈仔细愈好,当然受害人也可保持他嘅缄默权。”

  萧震然称,不会像一些所谓义务律师团般要求被捕者保持缄默,“只有犯事嘅人,先会教人被捕后保持缄默,如果光明正大,使乜惊将事实讲出嚟?”

  他也对有传一些律师的辩解手法感到非常不满,例如疑有人教被捕者声称,凌晨时分到暴乱现场是去“打波”而路过,或明知有暴徒衝击警署,却辩称是“回家经过”。

  不齿黄丝律师教讲大话

  “我唔希望传闻係真,但如果真嘅话,绝对要追究点解会有人教被捕者讲大话。”萧震然认为,不论凌晨到暴乱现场“打波”,抑或是将经过暴动现场说成“回家必经之路”,均是於理不合,等同“无知”不是辩解理由一样,“唔会只係得一条路返屋企,可以兜路;冇理由凌晨一点去弥敦道‘打波’㗎?律师係需要帮受讬人争取最佳权益,但唔应该怂慂被捕者做违法事情。”

  “熊猫大状”律师团除为受害人提供免费的义务法律支援外,亦主动出击,例如去年11月24日区议会选举成立特遣队,到可能有衝突的地方做调解,另又举办法律权益讲座,增进普罗市民对法律的认识。“我哋希望当局早日止暴制乱,但一日未止暴,我哋除咗帮受害人外,就係要预防(衝突)事件唔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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