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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议员犯法,不与庶民同罪\屈颖妍

2020-04-10 04:23: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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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淑莊一句“我係议员我有特权”喊得铿锵有力,全港市民为之震慑,大家都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怪错好人。

  在政府“限聚令”推出之后,身为立法会议员的陈淑莊仍然夥同40人到酒吧畅饮,被捉个正着后坚持自己没错,认为是政府新例不清晰在先,重申当日酒吧已“下了半闸”,属私人地方,自己正与酒吧业界开会,应获豁免。

  又是一次谁大谁恶谁正确的经典示範,陈淑莊做议员之前是个舞台剧演员,又选过香港小姐,先天已具备大声和大胆本色,加上伶牙俐齿,一不留神,好容易被她“大”个正着。

  下了半闸、贴个Private字样,就是私人地方,就能豁免於法外吗??

  2012年3月2日,《苹果日报》有一段侦查报道,题为“扮私人派对,帮客代买酒,无牌镖场走法律罅”,内容是记者放蛇走进一家门前贴着“私人派对”字条的飞镖道场,及一家木门反锁、需要按门铃进入的私人飞镖练习场,偷拍裏面客人掟飞镖饮酒情况,从而揭发这些道场犯规无牌经营。

  2017年4月18日,有报章传媒记者走上中环利源东街一幢旧楼五楼一个贴着“Private Party”告示的单位,发现裏面有20多名南亚裔人士在畅饮,并引述大律师言:无牌卖酒一经定罪将被处罚一百万及监禁两年。

  如果,贴张纸写四个字“私人地方”,一切就能逍遥於法外,上述两则新闻根本就不成新闻了。

  所以,有时候,大声不一定对,恶就更加有蛊惑,狰狞反咬,通常是为了掩饰罪行。陈淑莊不断转移视线说条例不清要豁免,就是因为作为执业大律师,她非常清楚,未豁免的事项就必须根据现有法例执行。简言之,就是陈议员和那酒吧裏的39人都犯了法。

  当然,也有可能那40人在几百呎酒吧内严守限聚令,全部四人一枱,枱枱相隔1.5米距离。

  为助陈议员洗脱嫌疑,我们强烈要求酒吧立即公开店内CCTV,还陈淑莊一个清白。人家夜半不忘服务社会,又做足防疫措施,用酒精漱口洗胃,我们又岂能让陈议员蒙不白之冤?建议当日那39个一齐“开会”的酒吧业界代表齐齐站出来为陈做证,她为你们蒙难,你们岂能不为她申冤?

  真金不怕洪炉火,CCTV的真相,全港市民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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