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近期发生多宗涉及爆炸品案件。警方昨日在其官方facebook专页发布短片,提醒社会各界和市民在街道上发现可疑物品时,必须多加防範,提高警觉,并可以考虑三大因素以协助识别可疑爆炸品。提防有“炸”。
警方指界定可疑物品无特定标準,可以考虑以下三大因素:
外观异常
物品外观是否正常,留意物品包装上有没有电线外露;繁複包裹,或包装上有没有粉末、锡纸或胶纸等。
突然出现
物品於上址出现是否合理,这件物品的出现和四周环境是否配合。
随处丢弃
能否确定物主,检视整件物品,看看有没有任何可以辨识物主的名牌或者标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