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女护理员不忿张贴所谓“文宣”时被便衣警员指斥,竟挥金属棍施袭并打伤警员手臂。她早前承认一项普通袭击罪,裁判官昨在西九龙法院判刑时表示,被告在社会出现仇恨和敌对的情况下贴“文宣”,应预料到或会遭人辱骂,最终判她监禁两个月,但准她保释等候就刑期上诉。
女被告蔡妙儿(56岁)承认於去年10月1日在港铁太子站外袭击一名罗姓事主。案情指,罗当日下午在现场踏到地上海报几乎滑倒,於是提醒正在张贴海报的蔡妙儿小心,惟蔡衝前,用80厘米长棍击中罗的手臂一下。
辩方求情时,反指是罗主动挑衅及不礼貌指骂,蔡妙儿才会衝动犯案。
惟主任裁判官罗德泉不接纳“挑衅”之求情说法,指案发时社会出现巨变,令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和互信不但跌至低点,部分人更互相猜疑及抱敌对心态。考虑到案发背景,罗官认为蔡当时仍到现场张贴“文宣”,事前应预料到有机会遭他人以不礼貌态度对待。最终罗官基於案情严重,判监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