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林郑月娥:香港没有“三权分立” 过往提及指分工

2020-09-01 11:46:45大公网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1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林郑月娥表示,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她完全支持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此前说法,认为值得认同及赞赏。
 
林郑月娥认为,香港的高度自治不等于全面自治。港府权力由中央授予,特首管治香港,须向中央及特区负责,应该由行政主导。
 
林郑月娥说,过往提及“三权分立”是指分工,形容是各司其职,希望互相配合和制衡,例如行政机关决定可受司法覆核挑战、立法会可以同意或不同意法官委任、司法机构资源亦是受制约。
 
杨润雄此前在电台节目回应对“三权分立”的看法,指不少人误认为“三权分立”等同权力均等,但本港政治体系以行政主导,基本法亦列明三权的权力及制衡,不能以“三权分立”作陈述,否则可能影响学生理解香港发展及制度。
责任编辑:李孟展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