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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颂恒衝击立会上诉失败即时服刑

2020-09-03 04:23: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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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梁颂恒(圆图)上诉失败,坐囚车即时入狱服刑四周/大公报记者萧霖摄

  【大公报讯】青年新政梁颂恒於2016年当选后被裁定议员宣誓无效,同年他夥同另一位前议员游蕙祯及三名前助理衝击立法会会议室,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各被判监禁四星期。梁颂恒就定罪及刑期上诉,昨日皆被高院驳回,须即时入狱服刑,沦为阶下囚。法官在判词斥梁等人蓄意使用非法武力,行为损害立法会尊严,判处四星期监禁并非过重。

  梁颂恒、游蕙祯、三名时任助理杨礼康、锺雪莹及张子龙,於2016年11月2日案发前已接获立法会助理秘书长通知,不得参与当日会议,但他们仍连同其他人衝击保安人员,试图强闯会议室。当中,梁颂恒两度抓住门框升高身体,试图跨越保安;梁等人持续衝击廿分鐘,令五名保安受伤。

  梁颂恒就参与非法集结罪成提出上诉,称原审裁判官未有考虑他当时仍是“议员身份”,“真诚相信”自己有权返回会议室重新宣誓。

  高院原讼庭法官陈嘉信不接纳梁颂恒的上诉理据,指出梁一夥人明显使用过分武力,必然知道任何在场的人都相当可能会感害怕;即使梁相信自己当时是议员,也不能免除他在会议厅内的刑事责任,因此定罪并无不妥。

  拖欠行管会93万元被申破产

  就刑期方面,陈官指梁颂恒等人早有预谋,试图强闯正在开会的会议厅,行为直接损害立法会尊严。再者,梁颂恒是经审讯后被定罪,并扬言不作任何求情,显示他毫无悔意,因此陈官认为原审量刑合适,遂维持原判。代表梁颂恒的律师声言会继续上诉。

  梁颂恒在四年间由立法会议员沦为阶下囚,他与游蕙祯於2016年当选,法院后来裁定两人宣誓无效,撤销议员资格。梁颂恒还有官司在身,行管会早前已入禀向梁游追讨每人约93万元费用,其中9.5万元为立法会议员酬金,其余为行管会预支的营运资金。由於梁颂恒不付款,行管会已申请他破产,法庭将於12月2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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