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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广场袭警 三人认暴动罪候判

2020-09-05 04:23: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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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非法集结的暴徒疯狂殴打到场的警员,有警员被打至头破血流,眼角爆裂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逾百暴徒去年7月14日在新界沙田新城市广场非法集结,并残忍袭击警员,51岁保安员、24岁青年及17岁中五学生涉嫌袭击警员事后被捕,他们昨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共两项暴动罪。案件押后至9月18日判刑,三人还押候判。

  拳打脚踢雨伞施袭

  三名被告分别为报称侍应的梁柏添(24岁)、保安员龚志远(50岁)及中五学生李文谦(17岁),他们承认於去年7月14日在新城市广场一期三楼398号舖外,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梁及龚同时承认於同日在该商场383号舖外,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三名被告另被指恶意伤害两名便衣警员,但控方决定撤销相关的两项伤人罪,因此在法庭同意下,各被告的有意图而伤人罪交由法庭存档不予起诉。

  案情透露,当晚约9时45分,警员到新城市广场一期执勤,其间张姓警员支援同袍时被最少20名暴徒包围,更被拳打脚踢及用雨伞等硬物施袭,历时约一分鐘。而另一郭姓警员欲协助同袍时亦遭到暴徒袭击,在扶手梯上被至少10名暴徒包围,他更被人从后推跌,拳打脚踢及用雨伞等物件袭击,历时约一分鐘。

  从媒体及闭路电视影片中,首被告曾用雨伞袭击张及脚踢他;次被告向郭投掷雨伞及打他的背部,并用雨伞刺郭最少五次;第三被告用雨伞刺和击打张逾20次。警方事后从商场闭路电视及传媒片段中认出三人,并先后於去年七月底至九月作出拘捕。

  警员视力仍受损

  事件中,张姓警员眼眶周边骨折、左眼血肿,接受手术后视力仍然受影响,须转为文职工作。但其左眼视野仍出现阴影及重影,现时因眼睛发炎,须再在放病假及接受诊治。而郭姓警员事后头皮有裂伤需缝三针,面及背部有擦伤,他获批42天病假后回复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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