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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对恶霸与顺民的双重标準\屈颖妍

2020-12-30 04:23: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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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小市民在我的脸书专页留了言,他说:“我是个平凡市民,法轮功街站是我清的,我今天再次行动,我知道自己触犯刑事……希望我的行为可以给社会一个思考空间。”

  这位读者,不是叫“一读者”或者“一市民”,而是光明磊落地附上名字和电话号码。

  日前,旺角亚皆老街的法轮功街头宣传品多次被市民推跌及撕烂,有路人拍下过程放上网,主事人报警指被刑事毁坏,当然,更多人看到短片后拍手说:“拆得好!”

  我明白这是市民忍无可忍的以身试法,但还是请大家别冒险,因为总觉得,香港的法律是用来保护恶人,欺侮顺民的。不是吗?法轮功文宣阻街几十年了,横额、易拉架、展板、又枱又櫈、又打坐、又练功……阻街位置遍及旺角、深水埗、黄大仙、尖沙咀、红磡、湾仔、铜锣湾、上环、北角、落马洲……但从未见过有政府部门上前干涉,或者大胆拆除。

  当做生意的顺民把货品暂放行人路,就会收到食环署阻街的票控;当揾食的街头艺人在行人专用区自弹自唱,就会被地政署票控霸佔公众地方……但以反共、造谣为宗旨的法轮功阻街文宣,却可以廿几年逍遥於法外,不单没人驱赶拆档,连发张告票罚钱也没有。政府对恶霸与顺民的双重标準,已积累成抱怨与不满的计时炸弹。

  更讽刺的是,阻街的没人拉,但如果你破坏阻街物件,你就拉得。总之,法轮功文宣怎摆怎放都不会有事,但你一动手拆它毁它你就有事,你说荒诞不荒诞?

  今日香港败象,不是一个人或者一朝一夕可形成,政府部门长年不作为,是最大主因。廿年前,当第一张法轮功横额、第一个阻街宣传档没被禁止,犯罪的底线就会愈试愈多,愈试愈广,星星火种,已烧遍全港。

  遍布18区的法轮功宣传档至少犯了霸佔公众地方、製造噪音、阻街等几条罪,毋须警察,地政署、食环署都可以执法。然而,对於恶霸,大家都左推右搪,由得市民投诉然后找警察来处理,乾手淨脚。

  最近看到一个截至12月12日各部门就违反限聚令的巡查及罚款数字:警方至今共发了7408张违反限聚令定额罚单,食环署发了54张,而康文署、房屋署、衞生署、渔护署、民政署则一张都没发过。可笑的是,康文署的巡查率本是最高的,一共巡了543649次,但开出的罚单却是零张。

  防疫这等头号大事,各部门都可以巧妙地把“波”交给警察,更何况法轮功这等没迫切性却有很大反弹力的烫手山芋。事不关己,己不劳心;事若关己,卸畀人哋。也许,这就是香港官场的必学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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