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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博义涉瞒英市议员及妄言改国安法 陈曼琪促彻查

2021-02-12 10:34:38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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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媒报道指,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原为英国自由民主党成员,是该党牛津市圣玛格丽特(St Margaret)选区议员,在大律师公会主席选举前(1月4日)辞任牛津市议员一职。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今日(11日)接受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访问时表示,夏博义涉嫌隐瞒他的英国市议员等身份,只是在他上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之前匆匆辞去英国市议员一职,事态非常严重,因为大律师公会重要职能就是维护、捍卫香港法治。

陈曼琪指出,法治精神最基本、最重要就是要遵守法律,而香港社会及大众对于大律师公会主席及成员严格遵守宪法及宪制秩序、香港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及其他一切法律,这个要求及标准是非常高及严格的。但是,夏博义作为大律师公会主席,他的个人、外国政治背景及联系,以及他一上任向外所说的言论,令公众质疑大律师公会及其主席会否或者有无严格遵守香港基本法的第23条,禁止香港团体及组织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者团体建立联繫;公众亦可能会怀疑他们究竟有无遵守香港国安法第29条禁止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禁止任何人、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受外国或境外组织机构的资助、控制或以其他形式支援,对香港或者中央所制定或执行的法律造成严重的阻扰、严重的后果,第29条亦讲明,禁止通过以非法方式引发香港居民对中央或特区政府的憎恨,并造成严重后果。

陈曼琪又指,夏博义个人外国政治联系背景及刚上任所发表涉嫌邀请外国势力影响迫使香港更改香港国安法这种严重扭曲、错误的言论,已经对大律师公会的专业性、独立性、公信性造成损害。

最后,陈曼琪认为,夏博义事件已经令公众对大律师个公会是否能够严格去遵守“一国两制”、基本法第23条以及香港国安法有所怀疑,就算夏博义立即辞职,事件都不能够就此结束,夏博义的选举提名人都必须申报及公开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者团体有无联系,而大律师公会亦都必须彻查事件,以释公众疑虑,亦都是挽回大律师公会的专业性、独立性及公信性。

责任编辑:陈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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