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胡家俊报道:九巴司机疑因行车期间“瞌眼瞓”,引致所驾巴士於前年12月在粉岭公路偏离马路,猛撼路边栏杆和大树,连车顶也被㓥开,酿成六死39伤惨剧。肇事司机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及身体严重受伤两罪,法官昨日判刑时斥责他将乘客性命置於危险之中,判处监禁四年并且停牌五年。
被告文志光(56岁)於2001年获聘为九巴全职司机,驾驶涉案978号线两年,过往曾试过一次不小心驾驶而被判罚款。他被控於2019年12月18日在新界粉岭公路往上水方向,危险驾驶九巴导致六名乘客死亡和八名乘客受严重伤害。
辩方求情时向死伤者及他们家人道歉,但否认案发时“瞌眼瞓”,强调文志光当时虽然左手离开軚盘,但仍然清醒,只因突然“个人硬咗”而致肇事。
官斥不顾乘客安全
法官谭思乐判刑时则指出,文志光作为巴士司机,行车期间却似曾频频“瞌眼瞓”,又疑似在“打喊露”,看似非常疲倦。文志光昏昏欲睡期间,更多次单手握軚盘,结果疑因短暂陷入睡眠,以致未能及时作出反应,引致今次事故。
法官斥他不顾乘客安全,同时令死伤者的家人悲痛,在在都是加刑因素,必须负上刑责。
据案情指,文志光当日驾涉事九巴驶经粉岭公路时,九巴在松柏塱附近突然左倾,以时速约70公里撞上防撞栏及栏外树丛。巴士上层车顶被削去,两名乘客被抛出车外身亡,另四人伤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