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今年五月,民阵拒绝向警方提供收入来源、开支等六项资料;时任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表示,警方或会进一步跟进。
警方早前指出,民阵多年来未有申请注册社团,却有迹象显示以社团形式运作,曾在今年四月要求提供六项资料。然而民阵阔佬懒理,甚至扬言即使有亦不会提交。
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今年4月26日到警署报到期间,收到社团事务主任信件,指民阵涉嫌违反《社团条例》,要求在5月5日前,以书面向社团事务主任提供成立以来所有收入来源、开支等六项资料,若资料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以及没有提交资料,可被处以二万港元罚款。
然而陈皓桓却死撑民阵并不是非法集团。他在给警方的回信中称,不认同由临时立法会所引入的《社团条例》,且对于当局质疑民阵违反《社团条例》感诧异,又称没有组织会储存资料15年,因此民阵实际上难以提供完整回应。陈皓桓甚至扬言即使有亦不会提交云云。
时任警务处处长的邓炳强随后表示,由于民阵的回复中并没有提供警方所要求的资料,警方会与律政司研究下一步行动,不排除将采取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