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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难逃/黄耀明区诺轩涉舞弊被廉署起诉

2021-08-03 04:23: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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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当天直播影片显示,黄耀明于造势大会献唱。\网上截图

  揽炒派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于2018年立法会港岛区议席进行补选前夕,在中环举行造势大会,其间“黄丝”歌手黄耀明曾上台献唱及呼吁在场人士投票予区诺轩。

  区诺轩把有关录像短片及该则宣布黄耀明在集会上表演的帖文,申报为其选举广告,两人昨被廉署拘捕,指控他们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将于本周四(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大公报记者 黄浩辉

  廉署表示早前接获投诉,指有人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而展开调查。廉署征询律政司意见后,昨日落案起诉2018年立法会补选香港岛地方选区候选人,34岁的区诺轩、以及59岁的黄耀明,两人同被控一项在选举中向他人提供娱乐的舞弊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2(1)(a)条。两人本周四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据了解,黄耀明昨晨被廉署人员拘捕,其后获准保释。至于区诺轩因早前承认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被判囚10个月,现正服刑。

  唱歌后吁投票予区诺轩

  控罪指区诺轩及黄耀明涉嫌于2018年3月3日,在2018年立法会补选香港岛地方选区中作出舞弊行为,即为另一人提供娱乐以诱使对方在该选举中投票予区诺轩,而有关娱乐为歌唱表演。

  2018年立法会补选香港岛地方选区于该年3月11日举行。港岛区有四人参选,区诺轩是四名候选人之一,并在该选举中当选。其余三名参选人为伍廸希、任亮宪及陈家珮。

  自2018年2月底起,区诺轩在其社交平台专页发布多则帖文,宣布他将于同年3月3日傍晚在中环爱丁堡广场举行集会。集会前数小时,区诺轩在其社交平台专页发布另一则帖文,宣布黄耀明将在集会上表演。集会期间,黄耀明在台上演唱了两首歌,尾声并呼吁出席集会者在上述选举中投票支持区诺轩。

  廉署调查发现,区诺轩的社交平台专页于2018年3月4日分享了一段该集会的录像短片,当中包括黄耀明的表演及他向出席集会人士作出的呼吁。区诺轩把有关录像短片及该则宣布黄耀明会在集会上表演的帖文申报为其选举广告。

  把表演申报为选举广告

  廉署发言人强调,在选举中向他人提供茶点及娱乐属舞弊行为,属于严重罪行。廉署提醒候选人、选举代理人/助选人员及公众,不应在选举中提供食物、饮料或娱乐以换取选票,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万及监禁七年。上周廉署已拘控戴耀廷、社署临床心理学家叶剑青和石守正,涉及2016年立法会选举前提出的“雷动计划”,以非候选人或任何候选人的选举开支代理人身份,在《苹果日报》、《明报》刊登广告,非法招致选举开支逾25.3万元,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廉署就未来数月即将举行的公共选举,已展开一系列多元化教育及宣传活动,并协助各持份者了解《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的条文。廉署会透过选举简介会及论坛、为候选人、选举代理人/助选人员及选民编制的参考资料、为不同界别选民举办的讲座及活动,以及媒体及社交媒体等不同宣传平台,宣扬廉洁选举信息,并说明《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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