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电影《梅艳芳》由新人王丹妮饰演梅艳芳,古天乐饰演梅艳芳的造型师刘培基。
【大公报讯】已故歌手梅艳芳的传记电影正于戏院热播,其兄长梅启明入禀高等法院,控告电影制作公司安乐影片,指电影侵犯其持有的“梅艳芳”商标,要求法庭下令禁制安乐影片及相关人士侵犯商标,并强制安乐影片向梅启明交出所有侵犯商标物品并赔偿损失。
原告2018交防御商标申请
安乐影片回复传媒查询表示,由筹备至开拍到现在,一直有法律团队跟进处理有关法律问题,并在合法的基础下进行电影《梅艳芳》电影的制作。事件已交由法律团队处理,现阶段不作任何回应。
原告是梅启明,被告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入禀状指,原告持有“梅艳芳纪念有限公司”,用以举办活动纪念梅艳芳。原告自2004年11月24日起已持有“梅艳芳”及“Anita Mui”的一般商标注册,并于2018年除夕递交了防御商标申请,将商标覆盖范围具体化,涵盖影音器材、文具、服装、各项商业活动及学术活动等。
入禀状称,梅艳芳有极高知名度,以她名字作为品牌名称及连带商标极具商业价值。原告指,被告在制作电影《梅艳芳》时,过程、内容及宣传品均未得原告同意使用了其注册商标,会误导公众及造成原告损失,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