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香港每年有近二千宗造成严重受伤的车祸。
图:《大公报》前日报道,近期发生多宗涉及外卖车手的意外,途人受伤索偿困难重重。
运输署资料显示,近年道路交通意外数字不断上升,2021年便有17931宗,较2020年的15298宗上升近16%,当中造成严重受伤的个案每年亦有近2000宗。
《大公报》前日报道不少电单车外卖员为抢单违反交通规例,所涉及的交通意外亦趋上升,途人亦随时成为受害者,索偿困难重重。《大公报》整理了交通意外索偿须知及留意事项,方便司机和市民参考。
索偿程序及注意事项
1.在安全情况下立即报警
2.尽快向医生或相关专业人士求医
3.向警察录取证人口供
4.如索偿金额在7.5万元以下,涉事双方可自行协商,或索偿一方透过小额钱债审裁处索偿
5.如索偿金额在7.5万元以上,可向律师了解索偿程序并由律师代表索取医疗报告及警方文件
6.如有需要,可由律师撰写律师信予对方司机,第三者保险公司,及雇用他们的公司等
7.如对方不承认责任,或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共识,可考虑入禀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索偿
*若当中涉及第三者财物损毁赔偿,需检视责任谁属,若为投保人违规导致,相关索偿将不获赔偿
向社署申请交通意外
伤亡援助计划留意事项
•意外须属于计划所指的交通意外,并已向警方报案
•申请须在意外发生日期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受害人在意外发生时合法留在香港
•受害人因该意外死亡;或留医不少于三天或由注册医生或注册中医证明病假不少于三天
•除因特别情况外,申请人须亲往社署交通意外伤亡援助组,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如死亡证、医疗证明书)
•社署会与警务处、受害人的家人、雇主等核实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
•援助金按受害人的伤亡情况支付;财物损失并不在援助范围内
•如就同一宗意外索取其他赔偿,申请人须在指定日期内,把有关索偿通知社署署长,及把所获得的交通意外伤亡援助金额和领款日期通知被追讨赔偿人士
•如就同一宗意外获得其他赔偿,则须退还。所获得的交通意外伤亡援助金或赔偿,两者中以金额较少者为准。
*骗取交通意外伤亡援助金属刑事行为,除可导致申请人丧失领取援助的资格外,并可能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而被起诉。任何触犯盗窃罪的人士,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14年
申索人可追讨的损失
•痛楚、痛苦及丧失生活乐趣的损失
•收入及将来工作能力的损失
•特别赔偿,如医疗费、补品费及交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