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警方提醒市民,店舖盗窃可被判监禁10年,切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
店舖盗窃是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任何人干犯第9条盗窃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监禁10年。
精神科专科医生林美玲表示,盗窃的人往往有不同理由和原因,有些人或许单纯为了盗窃期间的刺激感,也有人是因为压力过大,认为盗窃过程能够得到精神上的放松。以往亦有盗窃犯人以精神压力大作为理由,但她强调,压力过大只是导致盗窃的其中一个因素,并不能成为一个减刑理由,呼吁市民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