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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2岁打两针 抵港可获“临时疫苗证”

2022-09-17 04:23: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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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伍轩沛报道:政府昨晚宣布,由今日起,划一“临时疫苗通行证”要求,所有由内地、澳门、台湾及海外地区来港的12岁或以上人士,须至少接种两剂新冠疫苗,或康复者已接种一针,才可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至于11岁以下或持有医生证明书的人士,未打齐针也可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

  持医生证明书可豁免

  政府表示,考虑到境外地区已广泛接种新冠疫苗,加上本港“疫苗通行证”要求将进一步加强,包括由本月底起适用年龄降至5岁,11月底起要求12岁或以上人士均须打齐三针,所以修订对所有来港人士适用的“临时疫苗通行证”要求。

  “临时疫苗通行证”适用于所有抵港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以及从内地、澳门、台湾及海外地区抵港人士。新措施下,12岁或以上人士须已打两针才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

  曾确诊的康复者需已打一针。若因健康理由、并持有相关医生证明书,或已打一针并持有不适合打第二针的医生证明书的人士,亦符合“临时疫苗通行证”要求。至于11岁以下的小童,因应境外地区为儿童打针的安排或比成人较迟开始,故现现阶段他们未打针也可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

  吁尽早按要求打针

  政府表示,今年5月为来港人士推出的“临时疫苗通行证”安排,考虑到抵港人士或未能在相关地区接种本地“疫苗通行证”要求的剂量疫苗,所以让有意在香港停留较长时间的抵港人士,有足够时间打针。该措施旨在提供过渡期,政府呼吁合资格的抵港人士,如有意在香港停留较长时间,便应在抵港后尽早按“疫苗通行证”要求打针。

  政府表示,现时在国家联防联控框架之下,接种疫苗并非跨省/市/区出行的一般要求,亦没要求从香港入境内地的人士必须打针,因此政府未有计划要求内地来港人士必须打针,以免窒碍两地人员正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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