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查车牌虚假陈述罪成 港台编导上诉被驳回

2022-11-08 04:23:41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时任香港电台节目《铿锵集》编导蔡玉玲,在制作有关元朗“7.21事件”的专辑过程中,涉嫌两度通过运输署网上系统查阅车牌资料时作出虚假陈述,违反《道路交通条例》,早前被裁定虚假陈述罪成,罚款6000元。蔡玉玲不服上诉,高等法院昨日颁下书面判词,认同裁判官的定罪裁决,驳回上诉。

  法官李运腾解释裁决理据时指出,《道路交通条例》的立法意图,是规管道路交通等,均与交通及运输有关,而非泛指一切可能与车辆有关事宜。至于上诉方提出蔡玉玲怀疑涉案车辆,运载疑似罪犯,属要查明被用作犯罪工具车辆的负责人,可理解为跟交通有关。法官认为说法过于牵强、不合情理。

  判词又认为,查册时提交的声明要求,内容明显而清晰,一般人不难断定其定义,蔡玉玲以良好动机查册,但非辩护理由,驳回其上诉。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