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勾外力案拟聘“洋大状”辩护,律政司坚决反对,多次上诉,终审法院昨审理上诉申请,社会各方高度关注。
大公报记者昨日一早来到终审法院听审,眼见代表律政司的资深大律师袁国强在庭上陈诉理据,逐一回应三位大法官的问题,据理力争,展现了捍卫国安法权威、维护香港法律界尊严的坚强决心和意志勇气。
法院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旁听者保持肃静,非常专注的聆听和记录,神态不断随着庭上的辩论而起伏变化。
散庭后,记者在准备发出即时新闻报道的同时,注意到有一位长者主动趋前与袁国强握手,赞扬袁国强庭上表现令人印象深刻。
发完即时新闻报道的记者发现,有社交平台热传一组终审法庭现场直击的文字,清晰有力,现场感十足加上精悍的点评,广受好评。记者其后与作者取得联系,原来正是与袁国强握手之人。老先生自称史提芬,是港大旧生,年近80仍来终审法院旁听,只因家国情怀。
•第一回合张举能大法官与李义大法官表示袁国强论据不足。
•霍兆刚大法官静默不语,用心聆听,写下重点。
•代表政府的袁国强尽量解释自己的理据。
•首席大法官张举能提出要点和袁国强讨论。
•袁国强辩论口才了得。
•张举能引用和分析上诉庭裁决。
•袁国强和张举能辩论,袁强调公众利益的重要。
•霍兆刚大法官加入辩论,他词锋犀利,一语中的。
•第二回合袁国强提出英国不熟悉国安法,法官认为可以抗辩。
•第三回合袁国强提出关于国安法的独特性,霍兆刚大法官认为国安可用香港的法律机制审理,请英国大律师诉讼。
•袁强调基本法是香港的宪法,国安法不是香港的一般法律,他的论据响当当,掷地铿锵有声。
•袁国强强调国安法是香港人最大利益,putting HK forward(突出香港)。
•袁国强认为外籍大律师不会带来香港最大的利益。
•袁国强强调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s)和公众看法(public perceptions)是不同的。
•袁国强说法庭只能顾及公众利益,不会顾及公众看法。
•休庭。
•主辩彭耀鸿资深大律师认为袁国强只是重复原讼庭和上诉庭的论点,没有什么新意。
•彭要求法庭撤销此案的审讯。
•主辩认为应根据“一国两制”,准许英国大律师抗辩。
•大法官问辩方是否接受袁的论点。
•彭认为这些只是本地阴谋论和本地人的看法。
•本案并无什么机密。
•辩方认为法庭可用不同方式处理。
•辩方发言完毕。
•三位大法官退庭商议。
•法官问袁国强最后意见。
•袁国强认为要考虑国家观感。
•辩方认为毋须理会。
•法官会考虑双方理据之后,28号下午四时公布裁决。
•我散庭后主动趋前和袁国强握手10秒。我说:祝贺你,你的论点很有力。我对你在庭上的表现印象深刻。
•他握手很有力,有礼貌地连说谢谢。他对自己的工作有赤子之心,散庭后英国大状Owen最后出来,记者追着影相,我觉得佢几招积(有些嚣张)。
•如果政府胜诉他无得捞,见财化水。英国Owen代表国际势力,不可不察也。
大公报记者 黄钇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