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华滙物管人员在下雨天也不断在围封范围射水,“清洁”地面。
北角华滙中心不顾民怨,长期以来在节假日围封商场外的广场及行人通道。《大公报》在刚过去的周日(4日)由清晨6时起在华滙中心现场直击,见职员围封至下午3时解封,共约8小时。当日上午有疑似地政署人员到场观察及拍照,其后地政署回复《大公报》称有关公契,地政总署不属缔约方,换言之,地政总署已是厘清职权,不属“我监管范围”。
自1980年代至今,政府与一些发展商协议公众空间纳入私人产权,由私人发展、维修及管理,多年来只靠业界自律,惟每每有公众空间管理不当及公众被规限使用等问题发生,专家建议当局应检视公众空间管理方法,有效监督物管履行契约责任,为民办实事。\大公报记者 施文达、盛德文、调查组(文) 调查组(图)
12月4日清晨6时,大公报记者抵达华滙中心,约7时半华滙物管“歌达管理有限公司”职员一如以往用胶带围封门外花槽位置,同时有两名穿红衣的清洁工人拖出水喉及洗地工具,在围封范围进行所谓的洗地,旁边有职员拍照记录。不久,洗地的两名清洁工只在围封地方四处张望,见地面变乾便再开喉把地淋湿,不断重复这个动作直至中午12时。
清洁工重复洗地数小时
早上8时许,有外佣到华滙对出的行人路边摆档,处理同乡寄运的包裹,其间有四名警员到场劝喻外佣不要阻碍马路,并驱赶马宝道的违泊车辆。约11时半,一辆园艺装饰的货车把六盆约一米高的盆栽运到围封花槽旁放下,围封的半圆广场以盆栽及花槽造成“长城阵”。两小时后,园艺公司工人把六盆盆栽搬返车上运走。
外佣的包裹收集站约2时撤走,3时许物管职员收走围封胶带解封通道。
地政总署前署长刘励超指出,公众空间是政府为了鼓励发展商把私人地方拨出部分给予公众使用,以换取更多地积比:“发展商好似做公益,其实有着数,宁愿唔用地面面积做店舖,起多几层楼。”他说,若遇到管理不善的物管,便令公众使用公众空间受限制:“怡和、渣打、汇丰总行就比较负责任,保持灯火通明,24小时开放地面空间。”
测量师学会副会长何钜业指私人地方的公众空间(Dedicated Area)一般有两种用途,一种是公众通道(public passage)、另一种是举办公众活动,例如政府许可下的展览活动,而大多数的Dedicated Area均属公众通道。他说,因旧区需要重建,香港的地面空间有限,政府为解决人流问题,须利用一座私人楼宇的地面通往另一楼宇以疏导人流,政府遂与发展商协议签订《拨出私有地方供公众使用的契约》,容许公众通过私人业权的指定通道或空间,而发展商则获政府准许建额外楼面或豁免一些条款作交换。
何钜业说,这种早期的公私营合作模式在1980年开始,例如多栋中环楼宇、银行大楼如汇丰银行总部大楼的私人地面空间均纳入公众通道;到90年代发展新市镇,发展商主动接触政府达成协议,不少大型商场的连接天桥,以及连接港铁站的广场都纳入公众空间。
何钜业指公众空间的业权属于发展商,管理、维修、保养及该地段的日常运作由发展商负责,须保持通道24小时畅顺,而发展商在公众空间的物管没有法定权力,只可以劝喻公众不要阻塞或聚集,有专业水平的管理便显得重要。
早年签订协议未与时并进
不过,何钜业指过往签订的《拨出私有地方供公众使用的契约》或协议等内容较简单:“以往嘅协议唔会谂到而家咁复杂环境。”他说,公众空间争拗事件屡见不鲜,政府有需要研究、了解公众通道的管理问题,“有无越权、不合理阻止或封闭”,他说可再细化协议准则,研究相关规管条款是否完整及可执行。
不过,何钜业认为,已签署的协议或契约不适合修改条款,但政府部门有权检视,包括有关公众通道是否合理地使用、管理方法是否合理、协议提到的通道不受阻碍是否正确地执行、有关的物管履行契约责任是否理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