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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访/林定国:国安因素林林总总 审批情况不一

2023-03-28 04:23:5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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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林定国接受专访时表示,不适宜说明海外律师申请专案认许要符合什么国安条件。

  【大公报讯】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了《香港国安法》第14条和第47条。及后,特区政府提出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立法会上周三(22日)首读及二读有关《法律执业者条例》的修例建议,规范海外律师以专案认许方式来港参与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诉讼。二读辩论终止待续,交付内务委员会处理。条例草案建议,海外律师以专案认许方式申请来香港处理国家安全案件时,要先得到行政长官证明书。当特首有理由相信申请人不涉及国家安全,或不会危害国家安全时,就会发出证明书。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近日接受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专访,指这类专案认许申请涉及国家安全,不适宜亦不应该,甚至无可能明确有一个列表,说明申请人要符合什么国安条件,因为每一单诉讼的议题不一样,性质也不一样。“每一宗案件所需的资料都不同,不可能墨守成规,用同一条方程式审批每宗申请。”

  他提到,申请人有责任提供充分资料。如果申请被拒,将不获告知原因。“如果他是认真想来,会将所有相关资料,一次过呈交行政长官考虑。如果没有或是旧调重弹,我不认为值得再提交申请。”

  林定国续指,行政长官审批证明书时,如果遇到有疑问的地方,可咨询不同特区政府部门,例如特区国安委,“国安委在国安法中有独特地位,例如(国安法)第14条说明它有责任,可以就某些事情提供意见。至于互相如何配合,要看实际操作。”

  有指,今次修例某程度上令海外律师“受限制”,对此,林定国表示不同意。他强调,现时机制已很宽松,“我不太有印象有什么司法管辖区容许外地律师处理其本土的国安案件。我们不是要刻意收紧,削弱合法权力,而是在维护国安的大前提下,尽量保持宽松开放态度,政府尽心尽力维护固有普通法制度的独特优势。”他强调,修例后的机制,仍比绝大部分司法管辖区要宽松。

  23条立法没时间表

  香港有宪制责任尽早完成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23条立法亦讨论了很多年。林定国说,律政司及保安局的相关工作小组,正不断检视现时法律有什么不足,以及参考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经验等。“你说哪年哪月哪日做到,实在是今时今日说不到。但我们立场很清晰,宪制责任是不容置疑的事情。”

  他强调,23条立法势在必行,“没有一个安定环境,国家不安全,有风险,社会又出现动荡,谋求发展,追求个人幸福,安居乐业,这全部都是镜花水月,没可能的。”

  他说,立法同时要顾及社会大众的想法。他提到,立法必定会达至合适平衡,“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如何显示我们非常尊重基本的人权自由,虽然自由不是绝对的,但我们要达到平衡。”

  林定国提到,23条本地立法要“法理情”兼备,解说时将理直气壮。“无论我们提出什么提议,一定会有不同的意见,香港社会言论自由,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我的原则是理直气壮,跟人解释时,有信心说服别人。”

  被问到担不担心推行23条立法,会引致社会事件时,林定国回应指,自己没有“水晶球”,但会努力确保做好解说工作,并相信大部分香港市民都是理性的,会听道理、听解释。

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邓文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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