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泼水节一班“搞事之徒”公然“狙击”警察及电视台记者,《大公报》专栏《姸之有理》(见图)昨日率先揭露不良分子的阴谋,揭发相关人士目无法纪、公然凌辱执法者,并把视频放上社交平台,对执法者和新闻工作者进行二次凌辱。
文章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这样肆无忌惮作恶都没有代价,将来每一次泼水节、嘉年华、马拉松……他们都可以用“玩吓啫”来做掩饰,对执法者及他们不喜欢的媒体进行肆意欺凌及侮辱。谁敢担保搞事分子的水枪下次装的不是水,而是其他东西?黑势力其实就像睡火山,只是沉寂了、装睡了,只要有点火头、有些机会,他们就会卷土重来,再爆将不可收拾。
此外,在公安条例第17B条“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亦有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煽动罪》,里面提及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引起他人起哄追随,以及令大众藐视执法机构,都属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