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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读通过 优化中大管治架构

2023-11-02 04:02:2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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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立法会于昨日以76票赞成、无人反对、3票弃权,三读通过《2023年香港中文大学(修订)条例草案》。该草案由三名中大校董议员提出,建议修改中大校董会人数由55人减至34人,调整校内与校外校董比例,以及修改聘任校长、常务副校长及司库的方法等。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形容,今次中大修例是完成未完成的使命,并认为修订后无损中大自主管治,且将优化大学管治架构。

  校董会人数减至34人

  条例草案由身兼中大校董的张宇人、邓家彪及刘国勳议员联名提出。刘国勳认为,条例修订是中大“应做而未做”的事情,他表示本港不少高等院校已进行改革,形容中大需要“追落后”。

  草案建议,将中大校董会人数由55人缩减至34人,并将由原本校内、校外成员各占约一半,改为校外占逾三分之二的23人、校内成员11人,比例约为2:1。草案同时修订聘任校长、常务副校长及司库的方法等,其中委任校长及常务副校长时,须经校董会四分之三成员支持方可获聘。

  教育局局长蔡若莲表示,中大在2013及2016年曾尝试作出改革,但未能成功,她形容今次修例是完成未完成的使命。蔡若莲指出,议案通过及落实后,中大校董会仍是大学最高管治及行政机构,指今次修订不但无损中大的自主管治,更直接优化大学的管治架构,有利提升大学的管理及管治效能。

  本身是中大校友的法案委员会主席梁美芬表示,中大作为一所公帑的大学,普通法亦已订明公营大学已属公共机构,认为理应受到政府管理,受社会监察。

  梁美芬续称,上届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曾召开4次会议,并直言当时“无论泛民建制都一致赞成”,认同不能单单以学术自由及大学自主为名,阻挡大学管治失效的情况。

  中大校董会欢迎立法会通过草案,认为是提升中大管治的重要一步。在条例草案刊宪及生效后,校董会将按照新的组成安排,尽快订定方法引入各类别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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