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大建筑学团队联同港大和科大团队,预测在2040年代极端天气将更频繁。\大公报记者赵之齐摄
定期检视及更新极端天气的标准
•政府应建立应对各种极端天气事件的标准和机制,包括定期讨论及更新极端天气预警系统及相关气象服务、防灾备灾标准,例如排洪设施的设计标准等。
拟定极端天气应对规程
•政府应与各界拟定各种极端天气的紧急应对规程,例如水浸黑点的防洪备灾措施等;各界要确保在极端天气下能有效落实相关具体措施且市民可确实使用到,例如所在社区或大型建筑物内有没有可使用的避暑设施和避难场所等。
常设支援措施应对新常态
•政府应考虑将部分临时支援措施改为常设支援措施,并提供相关社区服务,如避暑中心;应规划增加救护车和急症室等医疗服务,有效分配医疗资源及提高社区服务。
调整新基建管理规划
•就新的城市规划、建设以至建设后的管理及运作,特别是北部都会区和交椅洲人工岛项目,均需将极端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纳入考量,包括酷热天气对户外工友造成健康风险或导致建筑项目施工滞后。
常备紧急避难用品
•市民应在住宅及工作地点常备紧急避难用品,包括防灾包和食物。
加强防灾备灾培训
•政府、医疗及社福机构应增拨资源投放于防灾备灾的工作和培训,以及加强向市民宣传防灾备灾和避难求生原则;各界应加强应对极端天气的危机意识。
减少碳排放
•《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应每5年检讨一次,政府亦应以最新科学数据来更新减碳目标及拟订具体行动,力争于2050年前达至碳中和;企业及市民日常积极减碳,包括节约用电、绿色出行、减废回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