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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资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反应热烈

2024-03-07 04:02:3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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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于本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表示,至今短短三个工作天,已收到300多个查询及数宗申请,东南亚国家占较多,也有韩国投资者有兴趣,她形容计划反应热烈。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申请人,只要透过来港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便可携同其受养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两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三年,其后可在每个三年期届满时,再申请延长逗留三年,只要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刘凯旋表示,该计划目标群是高淨值人士,对比“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高通才),申请人毋需于指定合资格大学毕业。她透露,跟一些企业老板交流时,部分人也感到兴趣。

  “现时查询较多,来自东南亚地区,或许因为部分地区的投资相对选择较少,法律和政治环境不够稳固,所以他们希望除了本国国籍,也可拥有多一个居住权,让自己和下一代有多一个选择。”刘凯旋称,其他查询者还包括韩国和中东人士。\大公报记者赖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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