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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完成首读二读 议员:全速审议 早日通过

2024-03-09 04:03:08大公报 作者:吴俊宏、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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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立法会争分夺秒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冀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令国家安全得到有效的维护。\大公报记者黄洋港摄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昨日刊宪,并在立法会完成首读及二读,下午在法案委员会进行审议。条例草案建议提高煽动意图罪刑罚,由现时首次定罪判囚两年增加至七年;叛乱罪、叛国罪一经定罪更可被判处终身监禁。

  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晚表示,政府已正式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展开在立法会的审议程序。“早一日完成第23条立法,国家安全受威胁的风险就少一日。”立法会议员表示,会全力以赴,早日完成立法。

  《条例草案》一共212页,详列各项建议的控罪及刑罚。其中,叛国、叛乱刑罚最高,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终身监禁;非法披露国家秘密一经定罪,可被判监10年;煽动意图罪可被判监七年。其他罪行如涉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会被加刑。

  根据《条例草案》,叛国、叛乱、煽惑中国武装力量成员叛变、勾结境外势力,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罔顾是否会危害国家安全而损坏或削弱公共基础设施,该人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终身监禁。条文中有关叛国罪的条文,加入与中国交战的外来武装力量、意图危害中国的主权等,或煽惑中国武装力量成员叛变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终身监禁。

  无辜者不会误堕法网

  《条例草案》建议,煽动意图罪包括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意图引起特区不同阶层居民间或中国不同地区居民间的憎恨或敌意等。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指,任何人出于煽动意图,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具煽动意图的文字即属犯罪,可处监禁七年。

  《条例草案》又建议,警方可向法庭申请延长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者的羁留期限,由48小时延长至七天,如需要,可以再申请额外延长多七天。法庭会考虑警方是否正努力并迅速地进行调查,而调查按理不能在有关申请日期前完成;以及被捕人在没有被落案起诉下被羁留,对保存罪证,或对讯问被捕人以取得相关证据,是否属于必要。

  昨天上午11时立法会召开会议,《条例草案》首读由立法会秘书宣读法案简称。其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动议二读《条例草案》。邓炳强指出,《条例草案》已清楚界定各项罪行,而且订有适当的例外情况和免责辩护,无辜者不会误堕法网。特区政府必须堵塞国家安全的缺口,尽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天完成立法,国家安全受威胁的风险就少一天。

  按照立法会《议事规则》,动议二读后,辩论中止待续。研究与基本法第23条立法相关的事宜小组委员会转为法案委员会,并在当天下午就《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会后见记者时表示,23条立法是整个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相关立法工作有必要性和急切性,政府和立法会必须尽力早日完成立法。全体议员会上下一心,全力以赴,审慎审议法案条文,为国家及香港稳定发展尽全力。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社交媒体发文强调五个立法重点。他指出,草案借鉴了海外其他维护国家安全法例,审慎详细考虑了香港的实际情况,草拟最合适香港的法律。他说,草案众多的条文并非是全新的事情,当中不少的条文是完善和厘清现行的普通法和一些过时的成文法,特区政府是很有信心条例草案是完整管用、具有前瞻性和灵活性,相信草案审议后,将会补上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最后的一块短板,让香港有完整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系统。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立法重点

  1.本地立法,体现普通法原则

  2.《条例草案》与香港国安法的衔接、兼容和互补

  3.维护国家安全同时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治。《条例草案》符合《基本法》和国际人权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

  4.借鉴普通法国家经验,与国际接轨

  5.完善及厘清现有过时的成文法

  分秒必争 周六周日加开会议

  “23条立法不该再等,香港‘等不及’也‘等不起’。”行政长官李家超早前在23条立法公众咨询记者会上说出香港社会的共同呼声。咨询期结束,支持及正面意见占98.58%。这一事实,显示立法具强大民意基础,社会强烈呼唤:快马加鞭完成23条立法,让香港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昨日终于刊宪,立法会上午召开特别大会首读及二读草案,下午相关法案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议员都强烈表达早日完成审议的民意呼声。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表示,要为23条立法“分秒必争”,形容开会次数及时数都会非常紧凑。据立法会日志,委员会本周六及周日每日加开4节、每节2小时会议,即每日开8小时。

  有效维护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廖长江表示,政府与立法会都有责任尽一切努力,尽早完成立法。他续说,委员会会全速审慎审议草案,早日完成审议,令国家安全早日获得有效维护,让香港可以全力聚焦拚经济、谋发展。

  民建联主席陈克勤表示,草案大量借鉴普通法国家的立法经验,同时考虑香港实际需要,有效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营商环境及对外联系。

  工联会会长吴秋北表示,特区政府及时向立法会提交草案,显示政府、立法会议员以及全体市民对落实基本法23条宪制责任的决心。

  经民联主席卢伟国、副主席林健锋认为,立法终于进入“直路”,草案对于各项相关罪行都有清楚定义,相信公众及工商界人士都会看得明白,无需担心误堕法网。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形容,这是历史时刻,自己等了20多年,走到这一步绝不容易。她希望尽快完成立法工作,确保香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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