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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40项修正案完成审议 订明须尊重国安委决定

2024-03-15 04:02:17大公报 作者:龚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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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昨日连续第七日加开会议,完成逐条审议修正案。\大公报记者蔡文豪摄

  香港特区政府13日晚提交《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修正案,合共就40项条文提出修正。法案委员会昨日连续第七日加开会议完成逐条审议修正案,并获委员会所有议员支持。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表示,今日将向内务委员会提交口头报告,再准备在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总结时指出,感谢委员就条文提出“到肉”问题,令政府反思及作出修订,亦令市民更清晰。他又指今次审议反映行政、立法机关各司其职,形容23条立法工作“接近终点”。

  特区政府合共就40项条文提出修正,包括删除“发出手令后6个月期届满后,将指明人士列为潜逃者”的时间规定;“国际组织”、“公职人员”定义指明更清晰,以及加入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角色等。修订获大多议员支持,认为可令条例更清晰。

  订明须尊重国安委决定

  对于加入国安委角色,保安局表示,订立全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其中一个目的,是全面落实全国人大“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宪制责任及义务。有必要明确将有关要求纳入条例草案,以确保任何人按特区法律授予的职能执行决定时,尊重和依法执行国安委的判断和决定。

  有议员希望政府明确条文是否包含释法内容中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干涉国安委工作。保安局认为,条文已将人大释法的内容同本地法例衔接,确保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在内组织必须尊重和执行国安委决定,国安委的判断和决定有更清晰法律效力。

  法例新增行政长官可会同行政会议把某类别人士指明为“公职人员”。保安局指出,扩大“公职人员”适用范围,令条文更具前瞻性。命令形式会以附属法例“先订立、后审议”方式即时生效。

  另外,有议员关注新增有关“受禁组织的影子组织”条文。署理律政专员萧敏镟解释,条文原意是禁止有人继续以受禁组织名义行事;保安局补充,不排除有组织与受禁组织相似,又或同一班人另起炉灶,此类情况下,保安局局长仍有权采取禁制步骤,施加罚则。

  充分体现行政立法各司其职

  “我们不单是要尽快交一份迟交了差不多27年的功课,所交的功课必须是一份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订的高质量、可得高分数的作品。”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总结发言时表示。

  他指出,这次法案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的过程,充分体现香港行政和立法机关各司其职、竭尽所能、合力完成基本法23条下宪制责任的决心和能力。为立法工作迈进重要一大步,亦让我们更接近终点。期望按“早一日、得一日”原则,尽快完成立法过程,令香港有一个安定的客观环境,可再无后顾之忧。

  此外,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昨日见传媒时表示,23条立法有助保护香港及外来投资者,形容对每个市民都是好事,强调会进行所有必须的法定程序。全体立法会议员都应该支持立法,相信行政长官和议员都有共同想法,希望早一日通过立法,让香港早一日得到保障。

  他又指出,23条立法的法案内容很清晰,包括国际公约保障的人权自由,检控由法庭决定,也要视乎犯罪意图及行为,政府的权力是受约束,不会出现过大的情况。通过之后,最重要除了是执法外,也要教育市民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邓炳强谴责《明报》新闻标题误导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总结发言时表示,基本法23条立法后,市民的权利和自由会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和尊重、保障人权,根本上是一致的。维护国家安全正正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居民及在香港的其他人士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且确保香港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到法律保障。邓炳强又强烈谴责《明报》昨日刊登的一篇误导性的报道,批评其标题“恶毒”,有关报道“是假的,是错的,是不对的”,有可能引起香港市民对23条立法的误解,甚至不必要的关注。《明报》今早近11时在网页刊登“更正及澄清”,承认有关标题不准确,惹人误会,并作出更正及深表歉意。

  昨日《明报》A3版刊登一篇报道,标题称“23条修正案赋权特首行会施国安指令 涵加强管理传媒等 4条罪类可送交内地”。邓炳强认为,该标题会让人误会23条立法有加强管理传媒的条款,甚至有些罪行可以送交内地处理;而实际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并无任何条文提及传媒,亦不会针对传媒,而且这些本地立法的所有罪行均会在香港本地处理。他批评该新闻标题“恶毒”,令人误会条例草案针对传媒和会将犯罪的人移交内地。

  《明报》道歉 承认错误

  邓炳强强烈谴责《明报》报道,认为该报道再一次严重打击《明报》的公信力。他留意到《明报》在网上版已更正并作出澄清和道歉,但指“伤害已经造成”“damage has been done”,希望《明报》重回正轨,正确和准确地报道23条立法或其他相关报道,形容这是传媒的基本守则,“我相信他们应该比我更加清楚”。

  《明报》昨日早上10时许在网页刊登“更正及澄清”,指A3版“23条修正案赋权特首行会施国安指令”一文,标题提及“涵加强管理传媒等 4条罪类可送交内地”有误。《明报》承认,有关标题并不准确,惹人误会,特此作出更正及深表歉意。

  全城“雀”跃支持23条立法

  2024年香港花卉展览今日(15日)至3月2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开放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至晚上9时。今年的主题花是香彩雀,以“雀跃全城”为主题。花展设有“支持23条立法”标语,寓意全力支持特区政府全速为23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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