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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应得/两涉案暴青各囚五年半

2024-04-03 04:02:2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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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暴分子于2019年11月中在全港多区堵路破坏,70岁的食环署外判清洁工罗长清(罗伯)在上水北区大会堂外遭黑衣人用砖块掟中头部死亡,另一名六旬翁亦遇袭致左眼受伤。

  2019年11月13日,新界北警区重案组探员拘捕5名青少年,包括3名男子及2名女子,年龄在15至18岁之间,他们涉嫌与砖头砸死七旬老人一案有关。随后,两名涉案暴青被裁定暴动罪成,高院原讼庭法官杜丽冰经提取2人的背景报告后,在2022年8月12日早上判处2人均监禁5年半。

  两名被告刘子龙及陈彦廷,被控于2019年11月在北区大会堂参与暴动,其间以砖头掟中罗长清,并恶意伤害另一名63岁男子。两人原本被控谋杀、有意图伤人及暴动,但因证据不足改控误杀罪。陪审团经退庭商议后,裁定两人误杀和有意图伤人罪不成立,而暴动罪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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