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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与巴林互认“认可经济营运商”

2024-04-24 04:02: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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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刘旅程报道:香港海关关长何珮珊22日率领香港海关代表团到访巴林海关,于艾希迪与巴林海关关长签订“认可经济营运商”(AEO)互认安排,以巩固两地的贸易关系和进一步加强国际供应链安全。

  何珮珊一行亦参观了哈利法.本.萨勒曼港,并与香港总商会和香港巴林商会的代表团一同到访巴林国际投资园区,以增进香港与巴林在贸易及文化等领域的联系。

  是次与巴林签署的互认安排是促进两地交流和合作的里程碑,将加强两地国际货物安全,促进合法跨境货物流通,亦使香港和巴林的AEO显著受益,加强双方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香港AEO计划”于2012年正式推行。是次与巴林签订的互认安排使香港与其他海关组织签订的互认安排增至15份。其余14个已与香港签订互认安排的海关组织包括中国内地、印度、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日本、澳洲、新西兰、以色列、加拿大、墨西哥、印尼和中国澳门。在互认安排下,两地AEO可受惠于两地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包括减少查验和优先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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