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赵宏报道:黑暴极端组织“屠龙小队”涉嫌串谋计划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并枪杀警员,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续审,“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继续作供,辩方继续盘问控方证人黄振强,质疑如果屠龙小队的成员知道他计划射杀警察,其他成员不会参与,黄振强不同意。辩方质疑他为了得到减刑,夸大其他被告的参与角色,黄振强否认,只是称知道法庭有机会因为他作证,对他有更宽大的处理。
辩方指出,黄振强是利用屠龙小队,与同谋者吴智鸿合作,待事成后,在台湾得到由对方提供的百多万元资金,因此计划自行前赴台湾。黄振强否认。
辩方提到,黄振强曾称若捐款增加,便可杀30个警员,即“为钱而杀人”,只是出于仇恨。黄振强只是作为招徕,欲为“走佬”而筹款,但同意自己是贪心,又表明“唔系为揾钱做暴动示威”。辩方指,黄振强与队员曾研究,于12月1日游行使用枪和炸弹,并计划向吴智鸿索枪。问证人“点解一定要问人拎枪?係你想咋嘛?”
黄振强承认自己仇恨警察,当下意识是先索枪,但不会强迫队员使用,又表示自己希望杀到最多警员,但非滥杀无辜。
认用筹得金钱赌博
辩方进一步问黄振强是否知道担任控方证人亦可有额外扣减,黄称知道有机会可有额外扣减,律师指最多可获累积百分之50的扣减。辩方闻言问:“你坐喺度係希望有额外扣减?”黄同意希望获扣减,但强调这非他的原因。辩方闻言追问那黄是为何其他原因认罪,黄称:“我想交代番当时嘅事出嚟。”
黄振强于前日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在无经队员同意下曾用筹得的钱赌博,又承认有私下使用“屠龙小队”集得的资金,用于食饭、交通和买衫。辩方展示黄振强马会的球赛投注纪录,2019年11月1日至12月9日投注金额约29.7万元,黄同意是以“屠龙小队”筹得的资金作赌注,并输了钱,但不同意辩方所指是“私吞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