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邹幸彤等6人涉嫌违反维护国安条例被捕

2024-05-29 04:02:28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正在还押的邹幸彤及其母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被捕。

  警方国安处昨日于全港多区,包括大榄女惩教所采取执法行动,拘捕共六人,被捕的5男1女年龄介乎37至65岁,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消息指,被捕人包括正在还押的邹幸彤及其母亲邹刘华珍、前支联会常委刘家仪、社民连成员李盈姿。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被捕人士涉嫌用匿名方式,透过一个名为“小彤群抽会”的社交专页,连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帖文。他强调警方执法行动完全依据证据,亦严格依照法律进行,必须采取果断行动维护香港及国家安全。

  持续发布具煽动意图帖文

  警方根据法庭手令,搜查当中五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检取一批与案有关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发布具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装置。警方调查显示一名正在还押中的女子,涉嫌透过另外五名被捕人,由2024年4月份开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专页,利用某个将至的敏感日子,持续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帖文,挑起市民对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及司法机构的憎恨,及意图煽动网民在较后期间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

  这是警方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采取的执法行动。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属严重罪行,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七年。警方强调,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的分子亦不要妄想能在网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呼吁市民大众务必认清事实,不要被失实及歪曲的资讯蒙骗,更甚者被煽动参加非法甚至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邓炳强昨日会见传媒时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针对的是极少部分想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就着政府措施作出基于客观事实的批评完全没有问题。《国安条例》生效到现在约两个月,市民继续享有基本法保障的权利和自由。他又指,近期一些外部势力仍死心不息,意图干预香港事务,制造事端抹黑特区政府,呼吁市民千万不要受人煽动而作出违法行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