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署自1979年推出水费分级制度,第一级首12立方米免费,其余按级递增,第二至四级分别是4.16元、6.45元、9.05元,目标是大致收回每单位的总生产成本。
有学者及立法会议员认为,用者自付及按量收费的原则不变,但执行上可以作出微调。
岭南大学潘苏通沪港经济政策研究所所长何泺生昨日接受大公报查询时指出,本港水费远低于外地城市,但要“追落后”,不容易也不可能,而且公共事业若加幅过高,市民的反弹程度越大。若要调高水费,他建议加幅少于一成,同时微调现有分级制,调高第三至四级的费用。
立法会议员刘国勳认为,随着本港近年的家庭结构有变,由以往较多是四人家庭,转变为现时以一、二人家庭为主,现时的水费分级制变相令要缴交水费的户数减少。水务署调整收费时,可以一并检讨整体收费结构。
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认为,现时并非合适时机加水费,九成㓥房户并没设有独立水錶,经常要支付较高昂的水费。她建议水务署在厘定水费加幅时,同时为基层及㓥房户提供一定资助额或豁免。
大公报记者赖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