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颠覆政权案,法庭开始处理第五批被告求情,包括参选新界西的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伍健伟、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和谭凯邦,他们全部认罪。参选新界东,审讯后裁定罪成的梁国雄和柯耀林,亦被安排在同一批处理求情。
被告伍健伟亲自求情,他同意控方就定义本案“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者”提出的法律原则,并承认自己是本案的积极参与者。他说,自己在2021年1月被捕时才知道“35+”计划违法,但法庭质疑伍健伟参与“35+”颠覆图谋时曾表明自己是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继续”,因此认为伍一早已知悉有关图谋属违法。
伍健伟表示,自己早于2022年6月案件完成交付高院审判程序之后,已提出自己有认罪意向,惟控方翻查呈堂纪录后,确认伍首次正式向法庭表明将会承认控罪的日期为2022年10月,直至2023年2月6日案件开审首日,伍才正式于法庭认罪。
伍健伟表示,被捕前未曾打算离开香港,称身为政治人物,会一直坚持自己的政治立场及行动,未曾认为需要为自己言行而道歉。法官李运腾问伍是否无悔意,伍确认。
听完伍求情,法官陈庆伟指出考虑到伍未有及早认罪,亦表明对其犯罪行为毫无悔意,刑期扣减幅度将比其他被告少。
被告张可森表示已明白案中计划一旦实行的严重性,并作出深刻反省,不应借立法会赋予议员审议预算案的责任作出危害国安行为,又指知道自己要接受的惩处是必须承担的后果,希望尽快完成服刑。
黄子悦保释期间犯案或加刑
被告黄子悦早前因参与暴动,被裁定罪成,希望法庭就本案给予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法官陈仲衡指出,黄子悦是在暴动罪保释期间干犯本案。法官李运腾说,保释期间犯案可以是加刑因素。
被告朱凯廸及梁国雄的代表律师说,已就求情提出书面陈词。其中朱凯廸的代表律师确认,朱凯廸因参与2020年7月1日的游行,早前被裁定罪成及判刑,他在该案保释期间干犯本案。\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