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政府昨日就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刊宪,《2022年僱佣及退休计划法例(抵销安排)(修订)条例》会在明年5月1日起生效。相关的《生效日期公告》将于12月4日(下周三)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取消强积金“对冲”的修订条例于2022年6月获立法会通过。取消“对冲”的安排不具追溯力,雇员如在“转制日”(明年5月1日)之前已受僱,雇主可继续用其强积金供款累算权益(不论是强制性或自愿性供款,亦不论是在“转制日”前、当日或之后作出),“对冲”雇员在“转制日”前的受僱期所衍生的遣散费或长服金。
取消“对冲”安排将同样适用于《职业退休计划条例》下的职业退休计划、《补助学校公积金规则》/《津贴学校公积金规则》的两类学校公积金计划,以及获豁免于强积金计划的外地雇员所参加的海外职业退休计划。
为配合取消“对冲”安排,政府会在法例生效日推行为期25年的“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资助计划”,分担雇主在实施取消“对冲”后的遣散费或长服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