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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滥用公屋 申诉署提31优化建议

2025-01-23 05:01: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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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屋邨管理人员上门进行家访,了解住户有否滥用公屋情况。

  公屋资源珍贵,社会各界就打击滥用公屋的方向已形成强烈共识,支持政府加重力度和加重刑罚。申诉专员公署昨日公布有关打击滥用公屋的主动调查报告,指出房屋委员会就滥用公屋个案的检控率过低,现时只有4.2%,未能起阻吓作用,有租户长期非法出租单位,房屋署耗时五个多月才收回单位,而该租户更毋须负上刑责。

  公署向房屋署及房屋协会提出31项改善建议,包括从刑罚、加速滥用公屋回收及主动调查等方面入手,期望公屋资源能被更精准利用。\大公报记者 伍轩沛

  全港现有约84万多户、218万多名的公屋住户。申诉专员公署于2023年4月宣布展开主动调查,审研当局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工作。申诉专员陈积志昨日公布主动调查报告表示,今届政府就房屋政策做了大量工作,除了增加公营房屋供应,打击滥用公屋同样是工作重点。

  陈积志表示,今届政府上任以来,房屋署收回超过7000个被滥用和违反租约的公屋单位,相当于一个大型屋邨的单位量,打击滥用公屋成效显著,值得社会肯定和表扬。但本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目标,房委会和房协在打击滥用公屋的行政工作,仍可更臻完善。

  不少个案已超2年检控时限

  公署抽取房委会及房协的9宗滥用公屋个案进行分析,发现滥用单位住户把单位非法转租或虚报资产等,结果只是被收回单位,大部分没有被检控。其中一宗个案,房署于2023年收到网上举报有人放租公屋,经调查发现,户主与妻子离婚后,返回海外家乡定居,于2019年至2023年,有1220日即82%时间不在港。房署结果用了五个多月时间收回单位,但期间该单位仍继续转租,而该住户交回单位后,毋须负上刑责。

  陈积志表示,当局对滥用租户惩罚过轻,最严重后果只是终止租约及5年内不可申请公屋,过去七年的检控率最高只有4.2%,不少个案到发现时,已超过2年检控时限。

  公署调查亦发现,个别的屋邨办事处人员没妥善跟进公屋住户的申报表。其中一宗个案,租户自2008年至2018年期间,最少5次提交不正确的申报表,隐瞒拥有物业,但就算申报表资料不齐、明显有可疑,职员照样“照单全收”,未有深入调查。

  公署调查报告并称,房协出租屋邨租户总数约8万人,在“富户政策”下需每两年作申报的租户只占14%,与租户人数逾200万人的房委会相比,房协应更具备条件可对所有在“富户政策”租户进行查册。公署促请房协咨询法律意见,认真探讨用各种方法尽早将富户政策涵盖所有出租屋邨的租户。

肯定当局积极态度与成效

  房屋署昨日回应申诉专员公署的主动调查报告表示,感谢公署肯定该署在打击滥用公屋资源工作的积极性,自今届政府上场以来,已探讨优化打击滥用公屋的措施,并由2023年中开始陆续实施。该署已推出“举报滥用公屋奖”,并积极研究修改《房屋条例》,将严重滥用公屋行为刑事化。

  房屋协会回应公署调查报告表示,欣悉公署肯定房协在打击滥用公屋资源工作的积极态度,在加强打击滥用公屋及确保善用公营房屋资源上,与政府的取态完全一致,并自2023年起增拨资源,推出加强打击滥用公屋措施及加强版“富户政策”。房协称,将于四月推出“举报滥用公屋奖”,以提升公众认知及协助滥用公屋个案的调查工作。

  立法会议员梁文广认同公署的调查报告及改善建议,他认为,现行法例无法检控与居住或使用公屋单位有关的滥用行为,只可针对虚假陈述检控租户,相关时限亦较短,因此检控比率偏低是可以理解。他欢迎房委会早前建议修订《房屋条例》,将严重滥用公屋行为刑事化,并探讨延长虚假陈述罪的检控时效,相信日后可有效提高检控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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