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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培忠父子串谋诈骗罪成 分别囚34个月及37个月

2025-02-04 05:01:3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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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詹培忠(左)、詹剑崙(右)

  【大公报讯】记者盛德文报道:前立法会议员詹培忠及儿子詹剑崙,担任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亚洲资源)大股东及该公司的主席期间,在公司集资计划中,串谋一名商人隐瞒一项涉及非法款项共逾2亿元的秘密“卖壳”协议,诈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以及该上市公司、其董事会及股东,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万元。廉政公署于2021年起诉詹氏父子,二人审讯后被裁定两项串谋诈骗罪成,昨日(3日)在区域法院分别判囚34个月及37个月,同案另一女子判囚24个月。廉署已向法院申请充公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

  伙拍商人 隐瞒“卖壳”协议

  詹培忠,78岁,亚洲资源时任大股东,被判囚34个月;詹剑崙,55岁,亚洲资源时任主席,被判囚37个月。二人同被禁止担任公司董事三年。涉案商人马鐘鸿的时任员工王蓓丽,68岁,被裁定1项洗黑钱罪成,判囚24个月。马鐘鸿被控两项串谋诈骗及一项“洗黑钱”罪名,于2022年缺席聆讯后正被廉署通缉。

  法官判刑时斥责被告行为损害香港金融中心的声誉,对本港金融体系的监察制度有负面影响。法官指出,詹培忠为整个勾当的策划者,而詹剑崙则滥用职权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和公众对其信任,二人刑责相同,以监禁48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各项求情因素后扣减部分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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