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长沙湾有57年楼龄的东兰阁,爆出持一半大厦业权的大业主涉拖欠20年管理费。大厦维修以至公用设备集资等出现争拗,令小业主权益未获保障。
本港早年大厦公契未有规范,令小业主权益未获保障,出现不少物业管理争拗纠纷。长沙湾有57年楼龄的住宅东兰阁,爆出持一半大厦业权的大业主涉拖欠20年管理费的奇闻,有小业主指涉款约753万元(连罚息),该厦业主立案法团及物业管理公司被指不作为,令管理费、大厦维修以至公用设备集资等屡屡出现争拗,小业主权益未获保障。另有其他旧厦亦因商铺大业主的决定,窒碍政府试行“联厦联管”计划。
香港房屋经理会会长游锦辉指出,建筑物管理条例订明,业主有责任交管理费,若管理公司不去追欠款,小业主可向法庭或审裁处申诉判决,在有理有据下,一般而言,欠交管理费业主会败诉。
民政事务总署回复曾于2019年介入调解东兰阁商铺大业主缴交管理费争议,最终调解未能成功,民政处已联络物业管理公司再次邀请相关人士提供适切协助。/大公报记者 施文达(文、图) 李斯达(资料)
“小巴大王”家族公司持五成业权
爆出大业主拖欠管理费风波的东兰阁楼龄57年,共288户。该厦地下、一及二楼全层为商业用途,占该厦五成业权,业主为“富林财务有限公司”。富林财务是有“小巴大王”之称的马亚木的家族公司,董事为马亚木的三名儿子及三名姓郭人士。
一众住宅业主表示,早期业主立案法团的运作不透明,没有公开财务报表或召开业主立案法团大会,直至2015年爆出时任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承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辞职,他们才惊觉大厦的单一大业主富林财务在当时已拖欠累积近200万元管理费。
一名陈姓的业主提供“承诺物管”于19年前,即2006年发出的律师信,向欠交管理费的大业主富林财务钉契,注明富林财务由购入时的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欠交36万元管理费。虽然物业被钉契,但富林财务仍没缴付管理费。
到了2015年5月,“承诺物管”辞职,并透过律师信指大厦多个业主持续没有支付管理费,从公开附件列出未交管理费的清单中,富林财务在2015年4月30日前已累欠付190.5万元。
住户:曾被恐吓须报警调停
“哗!有无搞错,大业主都不交管理费。”东兰阁老业主黄太指“承诺物管”辞职后,该厦陷入无人管理的状态,升降机因保养期过期没有续期,曾一度停用;而大业主马家派的代表却就大厦公契的管理费定义,与一众住户业主各执一词互相对骂,有小业主忆述被人出言恐吓“见一个打一个”等,最后要报警调停。
直至富林财务2018年改派另一名有物管经验的蔡明辉作为富林代表,并成为东兰阁业主立案法团主席,一众住户小业主与大业主的冲突稍为缓和;但是,富林财务依然没有缴交管理费。
记者到东兰阁大堂了解,发现张贴的2025年东兰阁管理费明细表内,没有提及地下、一楼和二楼。
法团主席:老板想交由法官判决
东兰阁业主陈先生提供一张2016年6月9日业主立案法团公告增加管理费40%的通告,指出根据前物管“承诺物管”2015年发出律师信显示,地下、一、二楼的每月管理费15000元,2016年后增加四成至每月21000元计算。东兰阁小业主们计算,马亚木家族公司的富林财务合共拖欠约500万元管理费:“若再加入地契列明欠交管理费的1%罚息,累计未交20年管理费共约7,539,573元。”
东兰阁业主立案法团主席兼马亚木家族及富林财务代表蔡明辉,持有物业管理牌照,他坦言在香港没有不用交管理费的道理,但强调富林财务除了马家,亦有郭家持股及出任董事,马、郭两家不是一致认同要交管理费,遂决定由他找民政事务处调解,曾有建议富林缴交一笔未缴的管理费后,每月再按时交管理费,但调停中止:“老板觉得由法庭处理,所以我们正等待东兰阁业主来告我们,到今天为止我老板马生不是不交管理费,只想由法官判决我们要缴交多少管理费,这样便没有争拗。”
至于小业主计算富林财务多年来未交的管理费连罚息约753万元,蔡明辉表示不同意,认为一切需由法庭判决。
民政事务总署回复《大公报》,有关东兰阁业主就管理费的争议,涉及东兰阁法团与商铺业主对于公契的诠释有分歧。法团认为公契列明要求所有业主需要缴交管理费,但商铺业主则认为公契没有要求他们需要缴交管理费。双方于2019年起参与民政总署推行的“解决大厦管理争议服务”,但最终未能调解成功,该次调解于2023年11月终结。
民政处于今年3月及4月再次收到东兰阁业主就商铺业主不需缴付管理费的查询。民政处已联络东兰阁的物业管理公司,得悉法团现正和商铺大业主磋商有关事宜,并会再次邀请相关人士会面,向他们介绍民政总署提供的法律专业支援和调解服务,希望可以促成双方达成共识。民政处会继续密切留意东兰阁的大厦管理情况,并会提供适切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