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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港双方在13个范畴合作方向(部分)

2025-04-25 05:01: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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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下午抵达宁波,并参访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共建“一带一路”及商贸投资

  •加强两地共建“一带一路”工作

  •推动浙港两地在专业服务领域的合作

  金融

  •支持浙江省会同港交所等机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解答企业对赴港上市的疑问

  •鼓励浙江省企业和在港金融机构进行交流合作

 

  科技创新

  •支持浙港两地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和未来产业发展培育

  •积极构建双向科技金融投融资通道。积极支持浙江高新技术企业赴港上市融资

  航空

  •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加密杭州、宁波、温州三大机场的香港航线

  •加强浙港两地机场人员交流机场先进管理经验

  法律和争议解决

  •继续积极支持两地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伙联营、互设分支机构

  •推进两地仲裁机构在国际贸易、投资、海事海商等领域民商争议仲裁业务的合作

 

  文化和旅游

  •加强浙港两地文博及文化艺术机构交流合作,共同举办国际展览

 

  教育

  •推进浙港职业教育联盟发展,做好香港高中公民科内地考察团和教师内地学习团等访浙工作

  青年发展

  •积极探讨在内地专题实习计划下共同开展位于浙江省的精品实习项目

  •支持香港青年到浙江创新创业基地开展短期体验项目

  医疗卫生和中医药

  •加强双方在临床医学人才、基层卫生、医院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依法发展浙港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和独资医疗机构

  环境保护

  •推动落实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与香港天文台签订的合作协议

  •加强碳监测领域技术交流与合作

  住房安居

  •双方就创新房屋科技、智能建造、节约资源、低碳减排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双方加强创新房屋科技、智慧屋邨管理及构建幸福小区方面的交流

 

  人才和公务员交流

  •加强与香港等名校的联系沟通

  •继续推动和深化两地公务员交流,并在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指导下,推展新一轮交流计划

 

  便利港人内地发展

  •为港人在浙学习、就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探索扩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浙各项政务、公共服务事项上的便利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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