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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法律学者:长和港口交易应当依法接受审查 威胁关键基础设施 可启动国家安全审查

2025-05-12 05:01: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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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赵云(上图)表示,长和与贝莱德的巴拿马运河港口交易,不仅涉及反垄断审查,更涉及国家安全。

  长江和记公司计划出售巴拿马运河港口等资产一事,关乎大是大非,民众持续关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赵云表示,长和与贝莱德的交易不仅涉及反垄断审查,更涉及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若外国垄断行为对中国市场竞争产生限制,则中国有权进行干预。同时,该交易触及《反垄断法》关于“经营者集中”的规定,须向市场监管机构申报,并接受审查。此外,若该交易被认为威胁关键基础设施,政府亦可启动国家安全审查。\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赵云指出,根据《反垄断法》第2条规定,境外垄断行为若对中国境内市场的竞争产生排除或限制影响,中国便有权对其进行法律干预。长和港口交易中,巴拿马运河是中国与拉丁美洲之间贸易的重要枢纽,承担了中国对拉美65%的货运量。长和的这宗交易一旦完成,在中美博弈的环境下,美国投资机构贝莱德集团可能通过控制巴拿马港口,采取“选择性限流”或增加“附加费”等手段,抬高中国航运成本,从而削弱中国商品对外出口的竞争力。此举不仅对中国出口企业构成潜在威胁,也可能对整体市场竞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条件,可以确立管辖权。  

  长和应依法申报

  依程序进行审查

  此外,赵云表示,贝莱德财团通过股权收购取得对和记港口集团的控制权,构成《反垄断法》第25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由于贝莱德集团的全球年营收高达175.6亿美元,其在中国市场的业务规模也十分庞大;而长和港口集团在中国的境内营业额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且和记港口集团在中国境外港口与国内航运企业存在包括海运合作一类的联动。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24),此类交易需要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申报。  

  针对具体的审查程序,赵云强调,贝莱德与长和在交易协议签署前,应依法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包括对中国市场竞争影响评估在内的材料。总局将先进行为期30天的初步审查,重点评估该交易是否会导致国际港口运营市场的集中度显著提高,并调查贝莱德是否存在利用“协同效应”排挤中国航运企业市场份额的可能性。如果初审认为交易存在排除或限制竞争的风险,则可进一步启动长达190天的深入审查,并要求交易方调整方案。赵教授补充说,监管机构可以根据《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第26条,附加限制性条件,例如禁止非歧视性定价或其他可能损害市场公平的行为。如果交易方拒绝接受,总局则有权依据《反垄断法》第28条,以“交易将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竞争”为由禁止交易。

  中法共建核电站

  交易由欧盟审批

  被问及国际上企业收购并购过程中,面临反垄断审查的其他案例时,赵云提到万达旗下的AMC公司并购美国Carmike Cinemas公司的交易,以及欧盟委员会对中广核和法国电力集团共建的英国欣克利角核电厂交易项目的审批等。据报道,美国司法部曾因万达集团旗下AMC公司并购Carmike Cinemas而提起民事诉讼,认为该交易可能减少美国15个地方市场的价格竞争,并降低消费者的观影体验。此外,由于交易完成后AMC被指将控制电影广告市场中的主要公司,导致市场竞争显著减弱,美国司法部要求AMC剥离部分资产并放弃对相关公司的治理权,才最终允许交易完成。

  而欧盟委员会在审查中广核与法国电力集团合作建设英国欣克利角核电厂的交易时,认为提交反垄断申报的中国国有企业与中国国资委控制的多家国有企业之间缺乏独立性,因而将其合并计算营业额,以此判定是否达到反垄断审查的覆盖范围。

  谈及长和与贝莱德交易的特殊性,赵云认为,除了反垄断审查外,还可与国家安全审查协同联动。他解释道,《外商投资法》第35条中的“国家安全例外条款”中指出,如果将交易定性为“威胁关键基础设施安全”,可要求商务部启动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形成双重阻断机制。此外,香港特区政府亦可援引《国安法》第7条,审查交易是否“配合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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