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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议修订国安附属法例

2025-05-13 05:01: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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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特区政府建议修订国安附属法例,将国安公署的履职场所列为禁地。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与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昨日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附属法例,以更有效实施《香港国安法》第五章中关于国家安全公署(公署)职责的条文。同时,会议提出拟根据《国安条例》第42条,宣布公署的某些处所为禁地的建议。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开场发言强调,制定附属法例是履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责任的重要途径,并能清晰界定罪行及例外情况,避免市民和组织误堕法网。\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特区政府提出多项附属法例建议,包括建议在附属法例中加入条文,明确国安委及其秘书处在落实公署监督指导意见方面的角色。以及建议在附属法例中加入多项规定,包括:特区政府的任何部门、机关和公务人员需依法按公署要求提供必要协助、便利、配合、支持和保障;未遵守公署签发的法律文书将构成犯罪;加入民事免责条款以保障机构及人员真诚履行公署要求时免于民事责任;订立对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料、非法披露公署调查资料的行为的罪行条文。

  公署部分履职场所列禁地

  此外,附属法例聚焦于公署履行职责的保障。建议在附属法例中明确规定,特区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要依法按公署要求提供协助;公署製发的证件或证明文件具有证明相关事实的效力;订立抗拒或妨碍公署,及蓄意抗拒或妨碍他人协助公署执行职务的罪行;规范假冒公署人员或伪造相关文件的行为;加入条文强调公署相关资料的保密义务,除非获合法授权,否则不得擅自获取、管有或披露。

  新附属法例亦涉及宣布公署的某些履职场所为禁地。根据《国安条例》第42条,行政长官可基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性,借宪报命令宣布某些地点为禁地。特区政府建议将公署的部分履职场所以禁地形式加以保护,并强调此举不涉及私人住宅,也不会对周边社区造成不合理影响。

  林定国在会议中指出,公署是中央和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执行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指导特区履行国家安全职责,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他强调,附属法例的目的是更有效实施《香港国安法》第五章有关公署的条文,而非赋予公署新的权力。附属法例亦会明确规定特区政府及其人员在协助公署时的行为须依法进行,并符合需要性和合理性,确保不超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汤家骅:厘清技术细节 符合法律框架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出,国家安全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必要条件。在当前地缘政治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国家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我们必须“早一日,得一日”及早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机制。他表示,特区政府将加快推进附属法例的立法工作及禁地命令的发布,并尽快刊宪,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在普通法制度下,附属法例用于厘清技术细节,不会超越主体法例的权力范围,附属法例的制订方向合理且必要,符合法律框架,没有令人担忧之处。而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公署作为代表国家的机构,亦应享有同样的特殊保护,并且其工作涉及高度敏感的国家安全事务,设立“禁地”符合常理。而“禁地”的范围将明确限定于驻港国安公署的办公场所,不会扩及民居或影响周边居民,因此不应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刘兆佳:有利维护国安 应对复杂国际形势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强调,制订附属法例是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主体法例赋予的权力,提供更全面,更具体的辅助细节,有助进一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尤其美国牵头围堵中国,未来会有更多不同类型涉及国家安全的挑战,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持续完善相关条例。外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条例比香港更“辣”,新的修订令原有条文内容越趋清晰,有利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亦可以帮助香港巩固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优势。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谭耀宗认为,制订附属法例目的是为相关主体法例提供辅助,令执行时更加便捷和有依据,并协助公署更有效地履行职责,是合理和必须。而公署处理复杂的案件时,需要避免他人擅自闯入,因此将履职场所列为禁地,有助保障执法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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