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傢俬货不对办 退货竟被扣逾千元

2025-05-16 05:01:4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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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伍轩沛报道:消委会去年接获650宗有关傢俬争议的投诉,今年首4个月亦接获146宗投诉,包括网购傢俬与网站所见不同、收到的傢俬品质不如陈列品、订造傢俬尺寸有误等,涉及不同范畴,消委会提醒经营者要审视其免责条款的合理性,加强生产傢俬的品质管理,以免损害商誉,影响消费者对业界的观感。有个案收到货不对办的傢俬后要求退款被拒绝,在消委会调解后又被商家扣收货包装费逾千元。

  投诉人在网上浏览时发现网店A,其网页只设英文,主打北欧原木风格的傢俬,他发现一张价值2900港元的原木弧边书桌,并被其入榫式设计的抽屉所吸引,尺寸也合适,于是下单购买。惟他收货时才发现包装盒上印有简体中文,品牌亦与网站所列不同。安装后,他又发现书桌的实际深度只有55厘米,较网站标明的58厘米超出甚多。而书桌的抽屉并非入榫设计,对书桌品质十分不满,认为货不对办,遂要求网店A退货退款,但遭商户拒绝,他向消委会求助。

  “图片只供参考”非辩解理由

  网店A回复消委会时表示,其网站已列明“图片只供参考”,货品在设计上或会存有细微差异。另外,网店A也没有解释包装盒上的品牌与网站所列的品牌或该公司的关系。网店A表示理解客户不满,因此可安排退款,但需根据其退换货政策扣除500港元的收货费及产品售价20%的重新包装费,合共约1080港元。投诉人不接受此安排,认为产品实物跟网站描述有明显差别、亦严重影响使用体验,商户理应提供全额退款。由于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投诉人打算咨询法律意见,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消委会提醒业界,应确保所有产品资讯正确无误,而非以“图片只供参考”作为辩解;而陈列品作为消费者选购傢俬的重要参考,业界亦有责任确保所售傢俬品质与陈列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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