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众沙田区议员早前到科学园及马鞍山海滨公园实地考察,了解低空经济监管沙盒试点项目情况。
【大公报讯】记者伍轩沛报道: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昨日在网志表示,今个星期低空经济又迎来另一阶段,就低空经济作出的相关法例修订经已刊宪,包括修订《小型无人机令》(第448G章)和《1995年飞航(香港)令》(第448C章),将于下周三提交立法会审议。
“丙类无人机”须投保1500万
陈美宝表示,《小型无人机令》将新增“丙类无人机”分类,涵盖重量超过25公斤,但不超过150公斤的小型无人机,允许本地合法使用较大型的无人机,同时要求“丙类无人机”,在操作前先获得民航处许可,并须投保1500万至2000万元。运流局用了约半年时间,全速建立健全法律框架,为低空经济有序运作奠下根基,同时为业界持续提供发展土壤。这套法律框架不只是为了促成本港低空经济发展,最终目标亦十分明确,希望让香港的法律框架,成为各司法管辖区发展低空经济的参考,借香港在国际航空的影响力,设立世界级低空空域管理标准。
陈美宝指出,香港制定的标准将兼顾独特的本地挑战,如密集的城市环境、复杂的空域及独特的运作条件,与新兴的国际标准接轨,确保监管既切合本地实际需要,同时在全球低空经济标准制定中发挥影响力。政府团队亦正进行一系列配套工作,正就低空基础设施进行技术研究及规划,包括起降场及例如有关充电设施、空间要求等硬件设施的设计、航线网络、通讯网络、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的信号接收,以及低空监视系统要求等。特区政府亦正积极与内地对接,与相关当局积极商讨推动共同开发低空跨境航线、出入境与清关安排,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低空跨境通道创造有利条件。